4月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修订)》,暂行办法明确了上海市2016-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按续驶里程不同最高补贴3万元;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续驶里程R≥50)补贴1万元。
纯电动客车(标准车)按续驶里程、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的不同最高补贴25万元;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等专用车、货车推广应用补助标准:按电池容量每千瓦时补助不超过1500元,并将根据产品类型、性能指标进一步细化补贴标准。燃料电池乘用车补助20万元,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补助40万元、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补助6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除燃料电池汽车外,补助标准按照累计销量逐步退坡。
对比2015年《上海市鼓励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暂行办法》,2016年补贴办法内容更加完善丰富。在补贴目的上,提出“统筹考虑本市新能源汽车和综合交通政策,有效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新说法,除了推广新能源汽车外,更多考虑了综合因素,兼顾城市交通、节能减排、技术创新、销售服务、电池回收等多方面内容,并增加了责任评估和退出机制的惩罚措施。总的来看,上海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降低,补贴门槛升高,监管更加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