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充换电网 » 行业政策法规 » 充换电政策 » 正文

德州市物价局出台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暂行标准

日期:2016-02-29    来源:德州市物价局

国际充换电网

2016
02/29
16:41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电动汽车 充电设施

2月4日,德州市物价局下发《关于确定德州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德州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标准,规定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度收取。其中,电动公交汽车服务费最高为0.50元/千瓦时,电动乘用汽车充电服务费最高为0.55元/千瓦时,鼓励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在最高限价内给予用户优惠。该标准自2016年2月4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17年2月3日。

返回 国际充换电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