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指一算,国家层面重点出台的有关电动汽车的政策已经有十个了,涉及充换电服务价格,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还有电动汽车企业资质准入,加上《指导意见》和《发展指南》。俨然多箭齐发之势。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成立暨建设经验交流现场会上,国家能源局官员把后面的安排也露了个底。
国家能源局副局长郑栅洁:副总理马凯批示有三个关键词
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当前新能源汽车发展形势喜人,但能不能巩固和发展这个好事,能不能可持续发展,除了电池要有革命性的变革外,充电桩建设是另一项突出的短板和瓶颈,急需集中力量加以突破并适度超前。
成立“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恰逢其时,表示诚挚的祝贺,并寄予厚望。希望联盟真正成为各方有效沟通协商,共促充电设施互联互通、加快发展、持续发展、共赢发展的平台,为新能源汽车发展做出历史性贡献!
有三个关键词希望大家能理解
第一个关键词是“急需集中力量加以突破并适度超前”;二是“寄予厚望”;三是“希望做出历史性的贡献”。
我觉得马凯副总理的这个批示讲得很重也很到位,希望大家能理解,并付诸实施。
配电网行动计划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密切相关
加大规划编制和落实的力度。其中有三件事。
一是国家能源局要进一步分解细化国家目标,把各项目标任务分年度分解到各地和各相关单位。
二是这次国务院文件明确了各地各级发改委(能源)部门做好相关的牵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承担起统筹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责任,明确职责分工,要求在明年3月底前发布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三是企业方面,电网公司,尤其是国网、南网,一方面要加强配套电网建设和改造,满足电力供应,充换电设施运营的需求。最近我们也发布了一个配电网的行动计划,这五年要用两万亿推动整个国家配电网的建设。这和我们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密切相关的。二是要充分发挥电网充电设施一体化的优势,和资金的技术实力,扩大充电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建设规模,这里面应该有一个五年的安排和每年的计划。
国网和普天都已增加资金投入
地方层面要积极开展充电设施基础建设和运营模式的试点示范,随着试点示范的扩展也要加快普及。我觉得经过一个五年的探索,现在到了加快普及的阶段。示范试点要起到一个带动作用。
企业层面要加大资金保障的力度。资金保障这方面首先央企要带头,承担起社会的责任。
据我们所知,国网公司原来在投资充电基础设施方面安排的是十几亿,他们把年度资金从十几亿增加到五十多亿,大大加大了资金投入,可以说进度加快得非常大。普天公司原来三年的规划安排是40多个亿,最近他们也表示要增加到60几个亿来加大这方面的推广力度。所以希望各地要抓住这个机会做好这项工作。
[pagebreak]一定要精细化管理
要加大运营服务和管理的力度。运营服务管理非常重要,一件基础设施建好以后,如果运营服务和管理跟不上一是效率很低,二是投资回收期很长,三是用户也不会满意。所以这方面很重要,一定要精细化管理,当然现在也在讲“互联网+”等等,这都是基本的。
要强化设备的管理、人员的管理、现场的管理、细节的管理,一定要提高管理的水平,这一点非常重要。
国家标准很快就会出台
首先要加快完善标准的规范。最近大家对这一点的呼声特别强烈,在这方面觉得互联互通非常重要,但首先是标准。现在各地的标准可能都不太一样,国家的标准很快就会出台。
刚才深圳的领导也讲到现在深圳因为走在前面,所以有一些地方标准,也表示说国家标准出来后将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改造、完善和实施。
搭建覆盖全国的充电设施网络大数据管理平台
要整合各单位的资源,尤其是搭建覆盖全国充电设施网络大数据管理平台,并且提高服务质量。
最近我们看到不少这方面的服务平台实际上都做得很好,但是这些平台如何互联互通,怎么能形成一个为用户服务的共享的大平台,这是下一步要做的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童光毅:电动汽车还有15年好前景
电动车是新形势下储能和用能的社会
电动汽车是一个乘用工具,但是如果从电动性来看,它实际上是在新形势下的一个储能和用能的社会,实际上它也是能源消费领域的典型措施。
如果从我们能源和电网的角度来判断的话,它的意义我认为远远大过普通认为电动汽车只是一个乘用工具的意义。这是我们对电动汽车的新理解。
电动汽车还有15年很好的前景
在过去接近十来年的时间里,大家对电动汽车都有这样那样的理解,很多人都觉得电动汽车发展不起来,这里面主要有几个问题。
一是认识不统一,包括电动汽车本身产业的发展思路或者是技术路线的选择不明确,也包括车到底是用充电还是换电,我们对充电技术路线的选择也是不清晰的。二是标准不是很健全,三是政策配套不到位,四是协同力度不够大。
对电动汽车我们首先预判车的发展思路,当时我们最担心的是如果是燃料电池汽车出来后充电桩会不会有很大的冲击,当时我们判断燃料电池汽车要成熟恐怕要到2030年,也就是说电动汽车发展还有15年的很好的发展前景,但是如果把电动车和智能电网结合在一起来看电动车的生机远远大于燃料电池汽车。
[pagebreak]把全国分成三类地区,建480万个分散式充电桩
有一个简单的500万辆预测的逻辑,在这个基础之上定了要建480万个分散式充电桩,还有1.2万座充电站。对公交、出租、环卫进行了预测,要建3850座公交换电站,2500座出租车充换电站,还有2450座环卫物流等专用换电站。
同时又把全国分成三个地区,一个是加快发展地区(条件较好地区),预测在加快发展的地区有266万辆的需求。
另外就是示范推广地区,在新能源示范城市的省都放到示范推广地区,这个地区建大概4300座充换电站,满足223万辆电动车的需求。
另外就是积极促进地区,主要是西部地区,有10万个桩。发展快的地区就是东部和南部地区。我们把500万辆车、480万充电桩分散在每个省里。
建桩以家、单位及公交、出租场站为主
我们在自住小区里面安排了280万个用户专有充电桩,在单位内部停车场有150万个用户专用充电桩,这是专用的充电站和充电设施。这是对充电设施的整体部署。
出台了一系列的建设原则,比如主要的一个原则就是提出以用户居住地、单位停车场、公交以及出租车场配建充电设施为主,以公共停车场、社会公用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设施为辅,也就是说充电设施主要是以家里、单位、公共公交场站为主,其他的公共建设、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场都是辅助的,但这个量会大一些。
再有就是逐步建立城市快速充电站、高速公路快充站为补充,也就是说整个建设的体系和思路是以家里、单位以及公交、出租场站为主。而以公共停车场、临时车位为辅、独立的城市快充站和换电站以及高速公路都是一个补充,这是我们建设的基本思路,在这个基础之上对每个区域配建标准进行要求。
比如要求在城市里面新建的住宅100%配充电桩或者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公共场所里面预留10%的车位留着可以装或者装上了充电桩。比如在足球场等公共地区要求有10%的公共停车位一定要装上充电设施。每两千辆车辆配一座充电站,鼓励同步建设公共停车场和充电站的思路。
2016年3月份之前要出台地方规划
一是关注规划,我们要求各个省、市发改部门、能源局在2016年3月份之前出台自己的规划,而且这个规划要和城市发展规划衔接落实到一起。
二是出台了用地的建设要求,这次和国土部商量,一是要求所有城市的供地按照加油加气站的要求优先建设,二是尽可能在配建提供优惠。
个人在小区及单位在自己范围内建设不需规划和报建
和住建部专门商量,个人在小区以及单位在自己的范围内建的充电基础设施不需要规划和报建,许可证等都进行简化。
二是在城市集体专用的停车场里面的配建设施要单独报建,也就是说如果你再建充电基础设施,可能需要单独的接口;
三是有独立站点,可能还是要单独规划。
[pagebreak]消防按用电设施验收还有困难
消防是我们在桩的建设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每个建桩的时候都有可能因为消防出一些问题。这里面一个是消防的标准,文件中专门明确要求尽快出台相应的标准,而且对消防的问题也进行了专门的规定。
我们是希望消防的验收能够按照用电设施来验收,现在看起来还有些困难,但是标准都出来了,按照消防的标准来做。
物业单独报装将出台正式规范
物业管理因为桩很多都是装在自己的停车场里面,这个时候可能会要求单独报装,使用支持性的文件很不方便,我们在这里出台了保障措施。
一是出台全国性的示范文件,这次在会上也发给大家了,大家有什么意见也可以尽快反馈,我们完善后出台一个正式的规范。
二是鼓励和要求物业部门积极配合充电桩建设,比如把用电问题、消防问题和规划问题,如果我们都已经给了政策,物业部门还不是太清楚的情况下多进行沟通,希望他们及早配合支持充电设施的建设。
充电桩配套费用计入输配电成本
在建桩之前的配套都是电网公司提供,而且这些建设和改造的钱都可以核入输配电成本。
桩上面的价格我们都明确进行大工业电价,同时服务费要求各个地方尽早出台服务费的标准,从而把电网的问题解决。同时要求电网限时安装,要求都非常到位。
标准最迟不会超过明年年中
关于标准,我们要求尽早出台,实际上已经出了20多个关于充电基础设施的标准,还有一些标准最迟也不会超过明年年中,我们尽量会出台一些行标,要制定国标可能还有一些程序问题。所以标准应该很快就会在这个文件的指导下统一。
近几十亿专项资金鼓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国家专门给了一些钱,接近几十个亿的钱要过来鼓励充电基础设施的建设。
另外一个也鼓励社保基金探索投资充电基础设施的领域,三是同时建立成立充电基础设施基金,发行基础设施企业债券。应该说这些力度都是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