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合肥南二环路上,一辆电动汽车吸引了众人的目光,还有路人拿出手机拍照。电动汽车本身没啥看头,吸引大家的是车辆尾部的“小拖车”,上面写着“电动车充电宝”。
“只见过智能手机有移动充电宝,没想到电动汽车也有移动充电宝,第一次看到。”一位目击市民不禁感叹,“ 真是高手在民间呀,让人开了眼界。”
记者注意到,充电的“小拖车”由一台柴油发电机和其他部件组成,尾部带有刹车装置,还有转向灯,跑起来速度也不慢。
大多从外地购买
据了解,大部分纯电动汽车续航里程只有百余公里,而城市充电站不完善,因此车主出门总是担心电量。为了解决这些尴尬的问题,市场上出现了一些给汽车充电的移动“充电宝”,其中就有这样的柴油发电机。
记者咨询了江淮汽车4S店服务热线,针对电动汽车是否能加装移动充电宝问题,客服人员称,江淮电动汽车目前还没有生产移动充电宝,但确实有车主自行加装。“ 这样的移动充电宝基本都是车主从外地购买的,合肥本地还没有听说有这样的设备。”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合肥一家电动汽车充电站技术人员。“ 这就是一台柴油发电机,通过技术改装,成了移动充电宝。”看到记者提供的照片,该技术人员一眼就认出这个移动充电宝,“ 可以边跑边充,这对线路技术改造的要求很高。”
交警称不能上路
移动充电宝增强了电动汽车的续航能力,交警怎么看?昨天下午,合肥市交警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加装移动充电宝,属于擅自改变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已登记的构造。“ 就算你的发电拖车做得再炫酷,开车拖着这么大个的充电宝……无论是停车还是转弯,拖车都会对主体车造成不利影响。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2013年修订)第14条规定,严禁在车辆上加装射灯、遮阳伞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设备;移动充电宝的加装就属于影响交通安全的设备。”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有在合肥发现移动充电宝上路,如果这辆携带移动充电宝的电动汽车在路面被交警查获,将责令其依法拆除设备。
对于用发电机充电的方式,国家863“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重大项目监理咨询专家组组长王秉刚提出了质疑。
“首先,通过燃油转化为电能的过程中有超过20%的能源损耗,会产生一定的浪费。其次,充电宝用燃油发电,与电动车倡导的无污染零排放初衷不符。”王秉刚说,尽管根据国家现行的交通道路法规,这种“拖车”形式符合“重量700kg以下、挂车不得载人”的规定,但电动汽车与这种充电宝连接后在倒车、刹车时都会遇到不便,如果发生碰撞,充电宝也存在安全隐患。“所以我认为,这种充电宝只是电动汽车临时救急的一种选择。”
王秉刚说,解决充电难根本还在于充电站、充电桩的建设。这需要国家、企业、社会资本等多方努力共同完成。本报记者刘玉才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