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从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年内,武汉市将在公交、出租、公务、物流、环卫等多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力争在年底前实现1.05万辆新能源汽车上路,其中公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将达到50%。作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试点城市,目前,武汉市已在公交、通勤、租赁、公务、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并进入私人购车视野。
根据2015年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公交、出租车及物流车领域新能源汽车将各达到1000辆,公务车及通勤车各达到500辆。此外,还将新增300辆新能源环卫车。同时,年内武汉市还将在公共停车场、大型商圈、城市公园等续建充电桩4005个;市发改委将抓紧制定出台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指导价格。同时,武汉市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充电桩等设施也在加紧建设,江滩停车场、琴台大剧院停车场、沙湖公园停车场3个示范充电站正加紧建设中。
年内,武汉市将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实现国V车用柴油和国V车用汽油全面供应,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达到80%以上,PM10、PM2.5年均浓度分别比2013年下降15%和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