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至28日,自治区节能目标考核组对乌兰察布市2010年及“十一五”期末节能目标工作进行了现场评价考核。
乌兰察布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常永福就我市情况作了汇报并陪同检查工作。
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考察企业、查阅资料等形式,详细了解乌兰察布市2010年度及“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完成情况。
常永福汇报了乌兰察布市“十一五”节能减排情况。“十一五”期间,乌兰察布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24.72%,圆满完成了2010年当年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和“十一五”自治区下达乌兰察布市的节能降耗目标任务。全市共淘汰电石9.39吨,铁合金11.05吨,火电装机容量40万千瓦。列入自治区淘汰计划的8个项目,2010年已全部拆除淘汰。
考核组实地查看集宁区安大住宅小区、市职业技术学院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工程、华宁热电厂等地,详细了解每处实施节能减排情况,对乌兰察布市节能减排工作给予充分了肯定。要求今后进一步研究和探索节能减排的有效方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稀释和降低工业能耗;加快节能技术改造,积极推广示范项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