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中国国务院法制办近日刊登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征求意见稿)显示,中国突出了对外商进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汽车整车制造已从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中移出。
与2007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相比,本次征求意见稿在鼓励类当中增加了许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项目,例如,在金属制品业当中,征求意见稿增加了航空、航天、汽车、摩托轻量化及环保型材料研发与制造;在专用设备制造业当中,增加了汽车动力电池专用生产设备的设计与制造;在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中,增加了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
在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中,意见稿增加了高技术绿色电池制造;在通信设备制造业中,增加了基于PIv6的下一代互联网系统设备、终端设备、监测设备、软件、芯片开发及制造;在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及供应业中,增加了再生水厂建设、运营,以及机动车充电站、电池更换站建设、运营。
不过,在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中,2007版目录中被列入鼓励类的汽车整车制造(外资比例不高于50%)及汽车研发机构建设,没有再出现在征求意见稿的鼓励类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