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辽宁省抚顺市抚顺县发改委发布了2025年县十届政协四次会议《关于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提案》(82号)的答复。
文件显示,对吕明芳、石晶委员提出的“关于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提案”收悉,目前抚顺县已将充电设施布局纳入《抚顺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选点布局方案》中,针对发展大中型充电站的建议,县发改局及时更新县域内有需求的新增充电桩点位,已于1月8日下发关于新增充电桩点位的通知,由各乡镇综合研判上报新增点位,县发改局汇总后报市发展改革委。
下一步,抚顺县将加大招商力度,吸引更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对抚顺县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完成县域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具体如下:
2025年县十届政协四次会议《关于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提案》(82号)的答复
吕明芳、石晶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增加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加快充电桩建设的建议,我县已将充电设施布局纳入《抚顺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选点布局方案》中。抚顺市发展改革委规划制定了《抚顺市“十四五”充电基础设施项目汇总表》,其中,抚顺县“十四五”期间拟新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区域15处,充电车位134个,优先在各乡镇人口密集区域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
针对发展大中型充电站的建议,县发改局及时更新县域内有需求的新增充电桩点位,已于1月8日下发关于新增充电桩点位的通知,由各乡镇综合研判上报新增点位,县发改局汇总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县发改局已于1月22日对各乡镇新增点位情况上报市发展改革委,拟新增62个充电桩,满足景区、大型公共停车场等场所充电需求。下一步,我县将加大招商力度,吸引更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企业对我县充电基础设施投资,完成县域内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特此答复。
承办单位:抚顺县发展和改革局
切换行业




正在加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