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人民政府供电公司发布了低压充换电设施(电动汽车)告知书(202509)。
文件明确,申请所需资料为用电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非自然人提供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用电地址物权证明(如固定车位产权证明或一年及以上使用权证明等)。若您申请居民自用充电桩,需提供电动汽车权属证明(如购车协议、购车发票或电动汽车行驶证等)若涉及在需授权范围内施工,需提供被授权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居委会或物业服务机构) 出具的同意安装充换电设施的证明材料。
若用户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对申请资料暂不齐全的用户,您只要提供用电主体资格证明,我们将提供“容缺受理”服务,请您在我们上门服务时提供所缺资料。
具体如下:
低压充换电设施(电动汽车)告知书(202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