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南及老城片区道路及其他配套综合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1期项目答疑公告发布。
文件指出,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清单内容前后叙述不一,清单范围没有明确。建议提供详细的电气图纸、施工图纸及材料清单”的问题,答复为全套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均已提供,“招标人要求”主要针对充电桩桩体参数进行描述,工程量清单对整个项目包括、设备、设备基础、高低压电缆、混凝土强度、预埋件规格、型号、数量等施工内容进行量化,两者并无矛盾,“招标人要求”是对工程量清单充电桩桩体参数的详细化方便投标人更好的认知。
文件还强调,本项目要求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不少于2名技术人员驻发包人指定的工作地点服务8年,日常工作接受发包人的安排和管理,工作接受发包人考核。这2人在此期间的工资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投标人投标时综合考虑。
具体如下:
五河县城南及老城片区道路及其他配套综合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1期项目答疑BB2025WHGCZ037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各潜在投标人对本“五河县城南及老城片区道路及其他配套综合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1期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1:我司仔细研读了招标文件,有如下问题需贵司给予澄清:
回复1:按原文执行。
疑问2: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招标公告”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6建设规模:总计建设6座充电站,分别是花木王菜场、淮河大桥下停车场、小圩镇(工业园区门前)、临北乡、漴河公园东岸(内环北路北)、书香学苑小区汽车地下充电桩迁建。总计157个充电桩,其中液冷超充桩2个(480KW),快充桩44个(60-240KW),慢充桩111个含迁改桩68个(7KW);详见招标人要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一、项目概况主要设备是指7kW交流充电桩、液冷充电桩、240kW群充直流电机、480kW直流群充电机,除4项主要设备外为实施本项目所需其他材料、土建安装及设施设备均列入清单费用中;主要设备的运输、安装等费用已包含在主要设备的投标报价中,投标人自行综合考虑,不再单独列项,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六、投标货物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五)质量保证11.质保期:组成充电机的所有构件(包括但不限于:充电模块、直流接触器、充电枪、塑壳断路器、交流接触器、直流熔断器、显示屏、直流电能表等)及箱式变压器、电缆、倒车限位杆、软硬件系统等质保期限均不低于8年。(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投标人投标时综合考虑)。
质疑依据:清单内容前后叙述不一,清单范围没有明确。建议提供详细的电气图纸、施工图纸及材料清单。
回复2:全套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均已提供,“招标人要求”主要针对充电桩桩体参数进行描述,工程量清单对整个项目包括、设备、设备基础、高低压电缆、混凝土强度、预埋件规格、型号、数量等施工内容进行量化,两者并无矛盾,“招标人要求”是对工程量清单充电桩桩体参数的详细化方便投标人更好的认知。
疑问3: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招标人要求”二、设备需求一览表24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21.关键器件实时监测:充电桩可实时采集柜内开关器件与充电模块运行时长或90日历天动作次数;
质疑依据:国家标准及通用规则中未对该功能有强制检测要求,此功能疑似为个别厂家定制,指向性明显,建议删除。
回复3: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招标人要求”二、设备需求一览表24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21.关键器件实时监测:充电桩可实时采集柜内开关器件与充电模块运行时长或90日历天动作次数;此条内容删除。
疑问4: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招标人要求”二、设备需求一览表48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21.主控板双卡单待:充电系统主控板支持全网通双卡单待或全网通单卡单待功能;
22.关键器件实时监测:充电桩可实时采集柜内开关器件与充电模块运行时长或动作次数;
质疑依据:国家标准及通用规则中未对该功能有强制检测要求,此功能疑似为个别厂家定制,指向性明显,建议删除。
回复4: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招标招标人要求”二、设备需求一览表48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21.主控板双卡单待:充电系统主控板支持全网通双卡单待或全网通单卡单待功能;22.关键器件实时监测:充电桩可实时采集柜内开关器件与充电模块运行时长或动作次数;内容删除。
疑问5:关于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缺少控制价内容,是否能够提供控制价控制价清单?
回复5:参照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报价即可。
疑问6:本项目要求项目验收合格后,提供不少于2名技术人员驻发包人指定的工作地点服务8年,日常工作接受发包人的安排和管理,工作接受发包人考核。这2人在此期间的工资费用由谁负责?
回复6:中标单位自行承担,包含在本次报价中,投标人投标时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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