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湖南省娄底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娄底市“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和娄底市“十五五”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编制机构的公告,编制合计经费上限值40万元,申请单位基本资格条件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娄底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科,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公开遴选娄底市“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和娄底市“十五五”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编制机构的公告
根据工作的需要,为做好《娄底市“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和《娄底市“十五五”充电基础设施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编制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
娄底市“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和娄底市“十五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
三、主要工作内容
1、赴市内、外开展深入调研,掌握第一手情况,回顾总结我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状情况。
2、开展统计调查和大数据分析,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方式,重点分析我市能源发展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及空间分布情况,为“十五五”我市能源发展战略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布局、对策建议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3、根据国家、省、市“十五五”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要求,以及能源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现状、特点、规律和趋势,确定我市“十五五”能源发展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思路、目标、布局、重点、任务及政策措施等,编制《娄底市“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娄底市“十五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
4、谋划大项目、好项目,统筹“硬投资”与“软建设”,形成重点项目清单。
5、开展规划编制过程中的专家论证。
6、完成《娄底市“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娄底市“十五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四、资格要求
1、申请单位的基本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熟悉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及国内外相关前沿研究成果,具备承担服务业发展研究的专业技术力量。
3、编制工作组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拥有多年的服务业领域从业经验,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负责人。
4、本次公开遴选的课题研究单位必须以课题组形式,并经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同意方可申报,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为鼓励组建跨地区、跨领域、跨学科的项目专家组,可采取单位联合申报方式,但联合申报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两个。
5、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五、报送资料及要求
1、单位相关资质证明(营业执照、资信证书);
2、单位法人委托书;
3、近三年类似业绩;
4、拟投入团队(人员名单、注册资格证书);
5、相关承诺;
6、其它证明资料。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表
七、编制经费
娄底市“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娄底市“十五五”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编制合计经费上限值40万元。
八、组织遴选
1、申报期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市发展改革委能源科,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申请单位通过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hnloudi.gov.cn/)下载《娄底市“十五五”能源发展规划编制申请书》(见附件),认真填写《规划编制申请书》,并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3、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提交《规划编制申请书》(一式五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申请书,提交所有资料评审后将不予退回。
4、由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估,综合各单位实力、资质、类似业绩经验等因素择优确定三家中介机构。遴选结果将在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将参与下一轮竞争性谈判。
九、遴选时间、地址和联系方式
截止时间:2025年8月15日
通信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湘中大道500号市政府机关大院3号楼3320室。
邮政编码:417000
联系人:刘步春 联系电话:0738-8269987
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