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众号 | 充换电头条充换电头条(微信公众号:chd2005s)获悉,5月13日,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电动汽车超级充电站(堆)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该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超级充电站(堆)消防安全管理的人员管理、设备管理、制度管理、技术、消防设施、充电信息监测与数据应用要求以及安全评估方式和内容。
该标准适用于深圳市电动汽车超级充电站(堆)的消防安全管理。
实施日期:2025-06-01。
文件指出,Ⅰ类超充站(堆)消防设备用电负荷等级不低于二级负荷;Ⅱ、Ⅲ类超充站(堆)消防用电设备可按三级负荷供电。
超充站(堆)应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应完善、有效,不应随意挪用、埋压和圈占,消防设施标志应明显、清晰。
灭火器材配置符合下列要求:
a) 每个充电桩应配置一个不少于6L的水基E型灭火器或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或适用的其他类型灭火器),灭火器的类型选择应符合GB 50140 的有关规定;
b) 灭火器的配置根据保护面积来计算,并符合 GB 50140的相关规定;
c) 超充站(堆)内应设置灭火毯,Ⅰ、Ⅱ类超充站(堆)灭火毯不少于5 块;Ⅲ类超充站(堆)灭火毯不少于 2 块;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用灭火毯来覆盖起火点周边车辆;
d) 超充站(堆)内应设置消防砂池(库)消防砂不少于2m³,消防砂应设置在方便取用的位置,应保持充足和干燥,且可作为事故电池经济掩埋坑使用,消防砂箱、消防桶和消防铲、斧把应为红色。
超充站(堆)值班室应放置至少 2 个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原文如下:
来源:深圳市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