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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加快新能源换电重卡推广应用,持续优化新能源换电重卡用车环境

日期:2025-03-24    来源:大同市人民政府

国际充换电网

2025
03/24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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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能源重卡 换电重卡 新能源汽车

3月21日,大同市人民政府发布《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商用车互通互换生态建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明确:

1、打造新能源换电重卡互通互换新生态:推动全市工业生产领域、物流运输领域、城市建筑领域等加快新能源换电重卡车辆推广应用步伐。制定实施新能源换电重卡替换年度计划,年货运量达100万吨及以上企业大宗货物运输鼓励选择铁路或新能源换电重卡车辆运输,不具备铁路运输条件的企业选用新能源换电重卡车辆承担运输任务;有效减少建筑领域、煤炭领域移动源污染排放,鼓励渣土车、水泥搅拌车、煤矸石运输等车辆的新能源更新换代,力争到2026年底前新能源换电重卡运输比例达到20%以上,2027年底前新能源换电重卡运输比例达到50%以上,形成大同市新能源换电重卡互通互换新生态。

2、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用车新能源替换:推动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新能源替换,力争到2026年底,全市范围内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辆将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逐步实现公交车辆新能源化;提高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占比。全力构建绿色、低碳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

3、推动非公开道路领域应用新能源设备:大力倡导非公开道路领域应用新能源设备,尤其是全市重点工业企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持续提高新能源使用比例,减少非公开道路移动源对环境的污染。

进一步加快新能源商用车互通互换生态建设工作方案

为打造我市新能源商用车产业生态,促进全市新能源商用车推广应用,助力“双碳”目标实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0〕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发改能源〔2022〕20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就业〔2023〕1017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计划行动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38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23〕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有关安排部署,按照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安全可控的原则,依托我市资源禀赋,培育新能源商用车产业生态,构建新能源商用车整车制造、关键零部件生产、充换电服务运营网络三大体系,推动新能源商用车在工程建设、工业生产、物流运输等重点场景示范应用,助力我市交通领域低碳化转型。

二、总体目标

(一)打造新能源换电重卡互通互换新生态

推动全市工业生产领域、物流运输领域、城市建筑领域等加快新能源换电重卡车辆推广应用步伐。制定实施新能源换电重卡替换年度计划,年货运量达100万吨及以上企业大宗货物运输鼓励选择铁路或新能源换电重卡车辆运输,不具备铁路运输条件的企业选用新能源换电重卡车辆承担运输任务;有效减少建筑领域、煤炭领域移动源污染排放,鼓励渣土车、水泥搅拌车、煤矸石运输等车辆的新能源更新换代,力争到2026年底前新能源换电重卡运输比例达到20%以上,2027年底前新能源换电重卡运输比例达到50%以上,形成大同市新能源换电重卡互通互换新生态。(牵头部门: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二)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用车新能源替换

推动公交、环卫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新能源替换,力争到2026年底,全市范围内新增及更新的公交车辆将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逐步实现公交车辆新能源化;提高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占比。全力构建绿色、低碳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牵头部门:市交通局、市城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交公司、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三)推动非公开道路领域应用新能源设备

大力倡导非公开道路领域应用新能源设备,尤其是全市重点工业企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持续提高新能源使用比例,减少非公开道路移动源对环境的污染。(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节能减排场景示范,促进换电重卡推广应用

1.加快新能源换电重卡推广应用。积极鼓励新能源换电重卡在城市建设、工业生产、物流运输等领域推广应用,支持国有企业、中大型民营企业在短倒运输、固定线路运输等领域全面布局,搭建新能源换电重卡应用场景,促进新能源换电重卡普及应用。(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市能源局、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2.加大新能源商用车消费支持。完善消费者购销渠道,鼓励新能源换电重卡整车生产企业对运输企业让利,鼓励汽车销售企业提供增值服务,鼓励金融企业开发专属汽车消费贷款方案,加大消费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各保险机构对新能源商用车开展承保业务,持续优化新能源换电重卡用车环境。(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国家金融监管局大同监管分局、市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3.鼓励新能源商用车租赁平台建设。参考先进地市经验做法,组建大同市新能源商用车融资租赁平台,开展新能源商用车租赁、融租等消费信贷业务,鼓励融资租赁平台的新能源车辆参与大同市环卫、物流运输等行业。(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金控集团、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

(二)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布局重卡换电站网络

4.优化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将新能源换电重卡充(换)电站建设纳入市县两级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配电网专项规划以及交通运输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充分利用现有加油(气)站、充(换)电站、物流仓储园区、停车场等建设综合能源补给站。(牵头单位:市能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自局、市交通局、国网大同供电公司、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5.加快充(换)电站网络布局。针对工程建设、工业生产、物流运输等换电应用场景,加快新能源换电重卡充(换)电站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和环保压力较大的企业带头开展新能源换电重卡充(换)电站建设,鼓励电池生产企业、充(换)电设备生产企业,以及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推动全市充(换)电站建设布局。(牵头单位:市能源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规自局、市交通局、国网大同供电公司、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6.促进充(换)电站与电网协同。将换电站供电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保证供电容量满足需求且具有包容性。加强换电站配套电网的建设改造,建立快速简易的接电报装流程、施工审批流程和容缺受理制度,保障重卡换电站用电需求。充分发挥重卡换电站集中充电电池的储能功能,参与电网辅助服务,缓解供电负荷紧张。(牵头单位:国网大同供电公司,配合单位:市能源局、国网大同供电市场中心、市住建局)

(三)培育新质生产力,打造换电重卡产业链

7.加快构建新能源商用车产业链。积极引进新能源商用车整车、专用车制造基地,做好新能源商用车产业链梳理、分解,在关键零部件上做好产业链延链、补链,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合作、市场化实施”的模式,链接现有企业、招引断点企业,逐步完善产业链,形成产业新动能。(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经开区、市交通局、市发改委、市促投局)

8.加强新能源商用车零部件配套。依托我市现有汽车零部件产业基础,以及铸造、装备制造业优势,围绕新能源商用车生产制造,积极引进电池、电机等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落户我市,同时鼓励我市现有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积极引进、发展新能源商用车零部件生产线,提高汽车零部件本地配套率。(牵头单位:市促投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经开区、市能源局、市科技局)

9.推进新能源换电标准体系制定。组织换电运营企业、重卡制造企业、动力电池企业、标准研究机构等,锚定底盘式换电技术路线,充分考虑技术先进性和兼容性,加快关键技术标准制订,逐步形成重卡换电的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完善换电设施、重卡车辆和换电运营标准体系,推动解决换电装备、换电车型和动力电池的通用适配问题,促进换电资源的通用共享,为重卡换电国家标准体系建设提供参考方案。(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加快技术研发创新,搭建换电重卡监管平台

10.推进关键技术创新。重点围绕新能源换电重卡整车集成、动力电池、换电设备、轴向磁通电驱桥、换电安全预警系统、智能充放电系统等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持续提升集成类产品与关键零部件的自主研发水平。对承担国家级、省级技术攻关或新建国家级、省级创新中心的企业给予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经开区)

11.构建绿色监管平台。建设“大同绿色交通运输监管平台”,交通运输部门通过监管平台对新能源换电重卡进行监管,指导新能源换电重卡车辆接入监管平台。实现对新能源换电重卡、充(换)电站和换电电池包的运营数据的监测、采集和存储,建立事故预警和紧急处置机制,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换电重卡和换电车站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鼓励大同市新能源换电重卡车辆、充(换)电站基础设施和换电电池包接入“大同绿色交通运输监管平台”。(牵头单位: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组织机构

为有效推进新能源商用车产业链发展,统筹协调各有关单位,成立大同市新能源商用车推广应用工作专班。

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市工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专班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办公室及时动态调整,并向专班组长、副组长汇报,同时通报各成员单位,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协调推动。进一步健全县(区)和部门协调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新能源商用车推广应用过程中的问题。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推广应用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按照职责切实做好新能源商用车推广应用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利用“大同绿色交通运输监管平台”等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换电重卡减排轨迹跟踪,科学测算减排成效,为新能源换电重卡车型应用推广提供环保技术支撑。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展览、学术研讨等多种形式,普及新能源商用车知识,宣传推广应用新能源商用车对于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对于新能源商用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营造新能源商用车推广应用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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