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换电头条(微信公众号:chd2005s)获悉,近日,江门市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补贴标准依据《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申报及相关项目核实的通知》,珠三角地区直流桩不超过200元/千瓦、交流桩不超过40元/千瓦,实际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量进行折算;实际切块金额折算,直流桩按照104元/千瓦,交流桩按照20.8元/千瓦进行补贴金额计算。
此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补资金共70家企业、169个建设项目,合计分配895.9987万元。
充换电头条(微信公众号:chd2005s)了解到,根据《江门市加快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部署,到2024年,江门市实现中心城区核心区充电设施公共服务半径不超过1公里;推广应用区城市核心区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超过2公里;新增充电站点300个,新增充电桩3300支;打造服务全市的“江门市充电基础设施智能管理平台”。
并且,江门台山市还成功入选2024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县,成为广东省两个入选县域城市之一,预计最高可获得中央财政奖励资金4500万元。
试点示范期3年内,江门台山市计划总投资1.5亿元,在台山市全域范围规划新建充电站69个,建设120kW以上充电桩412个,场景覆盖公路沿线、社会停车场、工业园区等。
来源: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