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奖补对象的公示
为鼓励我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应用和产业发展,按照《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凉山州财政局关于印发<凉山州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实施办法>的通知》(凉发改能源〔2024〕120号)文件要求,美姑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会同县财政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现将初审结果公示如下:
本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美姑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信息化局反映。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同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834-6931916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
美姑县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