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促进贵阳贵安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精神,围绕“3533”重点产业集群目标,按照“区域集聚、主体集中”的原则,加快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向贵阳贵安集聚发展,我们牵头起草了《关于促进贵阳贵安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书面方式反馈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公示期为2024年9月25至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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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促进贵阳贵安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9月25日
附件
关于促进贵阳贵安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精神,围绕“3533”重点产业集群目标,按照“区域集聚、主体集中”的原则,加快推进我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向贵阳贵安集聚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重点推进国发〔2022〕2号文件明确主要任务,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战略部署,聚焦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方向,支持贵阳贵安立足资源禀赋,发挥区位优势,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能级,构建产业生态,推动产业融合,加强区域互动,将贵阳贵安打造为西南地区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一)支持贵阳贵安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
1.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新能源整车、零部件、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推动行业企业在整车及零部件、动力电池及材料等领域布局建设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平台。(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阳市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2.鼓励创新盘活闲置资产。积极向上争取支持,整合全省资源,多措并举盘活贵阳贵安汽车产业闲置资产。(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贵阳市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二)支持贵阳贵安新能源汽车产业做大做强
3.鼓励整车企业提升产能利用率。聚焦细分领域市场,鼓励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调整产品结构,研发并投放有市场竞争力的车型,加快释放产能,提升产能利用率。(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贵阳市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4.积极打造特色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支持贵阳贵安充分发挥磷、铝等产业基础优势,围绕整车需求大力发展动力电池、轻量化车身材料及零部件等,将贵阳贵安打造成为西南地区具有影响力的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集群。(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贵阳市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5.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降低生产成本。鼓励省内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加强协作,实现就近配套。积极引进电机、电控、固态电池、智能辅助系统等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企业。对新引进项目,加大基金支持力度,持续增强就近配套能力。(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投资促进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国资委,贵阳市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6.加强电池回收和再利用体系建设。支持贵阳贵安开展废旧动力电池回收、梯次利用及再生利用,加快构建绿色、循环的动力电池利用生态体系。(责任单位: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贵阳市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加大推广应用力度
7.鼓励公务及公共领域使用新能源车或清洁能源汽车。贵阳贵安要带头落实“电动贵州”政策明确的公务、公共领域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要求,进一步提高环卫、邮政、物流配送等车辆电动化水平,加强公共领域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贵阳市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
三、强化组织保障
8.加大资金支持。从2024年起连续4年给予贵阳贵安新能源整车产业扶持资金支持。其中,2024至2026每年给予2亿元财政资金支持,2027年给予1亿元以内财政资金支持,总计不超过7亿元,由贵阳贵安统筹用于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强化督导问效。省汽车产业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专班适时对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定期听取省有关单位和贵阳贵安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专班办公室定期调度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适时将重大事项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