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于推动农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的提案的答复
周亚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农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的提案》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对您提出的提案,县发改局高度重视,专门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了调研和论证,现答复如下:
截至目前,我县已建设充电桩总数809个,其中已接入平台568个。按充电方式分:直流快充256个,交流充电桩553个;按安装地点分:公共充电桩396个,专用充电桩96个,私人登记在册充电桩317个。
为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和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市发改委、工信局等21个单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实施意见》(临发改能源﹝2023﹞323号)文件,要求按照“覆盖广泛、布局合理、智能高效、安全共享”的原则,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多措并举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到2025年,全市电动汽车公共,居民个人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1.47万台和8万台,主城区优化充电布局,提升公共快充桩比例,打造“十分钟快充圈”,县城城区充电服务平均半径达到3公里以内,乡镇实现公共充电站全覆盖,农村地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力争达到1千台,基本建成快慢互补、智能开放,安全可靠、经济便捷,标准规范、监管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一、加大规划引领和用地支持。县发展和改革局、国网沂南县供电公司委托山东国研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临沂市沂南县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布局规划》。方案规划涵盖全县15个乡镇,规划总面积约1719km2。近期规划至2025年,中期至2030年,远期展望至饱和年。规划方案从整体规划、适度超前,资源整合、协调发展结合路网、考虑电网布局,因地制宜、集约化建设。合理规划电动汽车配套充电基础设施的规模。规划方案倡导节约用地,集约发展的理念,结合城市交通路网、住宅及建设用地规划情况按照合建为主,单建为辅的原则布局充电基础设施。新增独立占地的充电站选址应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尽量不改变原有的用地性质,优先选择现有公共停车场、公园绿化区域或交通枢纽设施用地。自用及专用充电设施原则上结合停车位布置,公用充电设施 结合建筑配套停车位配建,并在部分重点区域适当发展充 (换)电站 ,对社会车辆进行集中充电服务。
二、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中央、省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今年申请省级建设奖补资金132.34万元,由临沂超越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沂南分公司在我县域内安装60kW直流桩72台(枪)。其中:铜井镇政府附近、青驼镇便民服务中心、大庄镇国道沿线、苏村镇政府驻地附近、界湖街道远里村附近、辛集镇政府驻地附近每处拟建设安装60kW直流桩6台(枪);蒲汪镇省道沿线、张庄镇省道沿线、孙祖镇政府沿线、依汶镇政府驻地、岸堤镇省道沿线、马牧池乡驻地、双堠镇政府驻地、砖埠镇政府附近、辛集镇省道沿线每处拟安装60kW直流桩4台(枪)。
三、引导居住区建设“统建统服”充电基础设施。率先由国网沂南县供电公司开展我县居住区第一批公共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建设工作。计划在东村东社区、北村社区、政协机关社区拟安装60kW直流桩2台(枪),大成庄社区、卧龙花园小区拟安装60kW直流桩4台(枪),智圣汤泉南区拟安装60kW直流桩6台(枪),潘家庄社区、东方明珠北区拟安装60kW直流桩10台。
下一步,县发改局结合我县实际,研究确定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和政策落地,确保我县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充分满足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联系电话:0539-3229325
沂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