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龙游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56号提案答复的函
刘静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公共充电桩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转至我局办理。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县农村充电桩的基本状况
根据统计平台显示,截止2023年底,我县农村地区建设有充电站27处,建设有充电枪共计123把,建设场景主要为加油站、景区以及集镇中心等。以加油站为代表的如环西站充电站、湖镇加油站充电站、模环加油站充电站等,以景区为代表的如龙游石窟景区快充站、志棠天池快充站等,还有以集镇中心为代表的有沐尘乡政府停车场充电站、溪口镇小猪交易市场充电点等。所有站点中较大的例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快充站、年年红景区停车场快充站、塔石综合供能服务站充电站等分布在人流量较多的区域,站内均建设有10把以上的充电枪,以满足多数人的充电需求。其余人流量较少的农村区块充电桩零星分布在道路沿线、集镇中心、旅游景点等便民站点。根据农村地区常住人口及新能源车拥有量比例推算,农村地区车桩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满足车主出行充电需求。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规划选址确定难。我县县域范围主体上呈南北走向,地域范围广、跨度大且聚集点分散。同时农村地区公共土地资源有限且乡村土地一般为集体土地,需要政策支持,才可将集体用地列入充电桩建设用地范围中去。在需要合理配置建设资金的情况下如何提高充电桩使用率、扩大服务范围、提升群众满意度等要求,成为选址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是电力配网跟进难。农村地区的配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城区容量较小,建设条件不如城区完善,现有的负荷能力不足以支撑大量的充电桩建设。如果在充电桩选址点位的基础上增加电力配网建设,需要几百万的电网改造资金,在建设成本偏高的背景下,充电桩下乡工作显得有些举步维艰。农村地区夏季用电高峰时期,在无法保障稳定的电力供应的情况下给建设充电桩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三是建设主体入场难。基于农村地区的道路条件以及新能源车保有量,社会资本为规避经营亏本的风险,对充电桩下乡项目投资意愿不高,导致农村充电桩建设的投资主体缺乏。
三、已开展的工作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持续完善发展规划。2023年8月我局已发布《龙游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根据规划文本,县城区域外继续新建40处公共充电站(点),继续新建充电桩76枪,合理分布各乡镇。在上级部署下,规划文本还将继续动态调整,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农村地区充电桩建设。
二是因地制宜选点选址。结合《龙游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规划(2023-2025年)》,我局多次组织属地乡镇召开充电桩点位调整协商会,在不影响大布局的情况下,对选址点位进行微调,并分批次进行建设,进一步扩大充电桩便民服务的辐射范围。
三是明确充电桩建设主体。为解决融资建设困难的问题,我局多次协同资规、农业农村、属地乡镇、供电等多部门召开农村充电桩建设推进会。在确认由国资公司奔康为建设单位后,我局多次前往奔康公司,与相关公司领导协商建设事宜,协调属地、部门以及建设单位之间的意见,打消建设顾虑,助力项目落实。
四是敦促电网配套设施跟进。在确认相关建设单位后,我局又多次奔赴县供电公司对选址点位建设充电桩所需相关的电网配套设施建设进行探讨。经过协商,县供电公司同意配合充电桩分批次建设的进度,同步建设完善所需的电网配套设施,全力协助充电桩建设工作。
五是明确职责通力合作。下一步各相关部门之间将明确分工职能,属地做好政策处理、配合场地改造等工作,发改部门做好综合协调、项目规划备案等工作,供电公司做好电网配套改造工程及充电桩接入工作,奔康公司加快建设实施进度。
我们相信上述措施的落实,将确保农村充电桩建设按任务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并且彻底解决我县农村充电桩建设滞后的问题。
感谢您对龙游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县发改局工作!
特此答复。
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