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53号议案的答复
靳丽伟代表:
您所提出的“关于推进高层住宅加装电动车充电桩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对您提出的关于推进高层住宅加装电动车充电桩的议案高度重视,目前电动车成为许多人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随着小区内入住人数逐年增加,车辆充电问题也随着需求日益突出,为了避免电动车高层充电和小区内的飞线所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2023年我区共建设8614个充电桩涉及11个办事处,2024年我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加强既有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及充电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小区内电动车充电桩建设及安全隐患排查制定了相关工作安排。我区积极响应,成立相关的物业考核整治工作群,排查我区各个小区充电桩安装数量,并对需要安装充电桩但无物业无资金来源的小区进行申报,待资金支持到位开始建设。对有需要安装充电桩并有物业有资金来源的小区,督促其7月底前完成建设。另外我区还会联合相关单位对小区进行不定期的专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特别是高层充电和室外飞线,杜绝安全隐患发生。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建设工作的支持和关心,欢迎继续关注我区的各项工作,为我区发展提出更加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