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对区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石超杰、公振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政策引领。按照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等1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实施意见》(鲁发改能源〔2019〕1183号),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发改综合〔2023〕545号)要求,明确了充电桩建设的工作目标、责任主体、保障措施和任务分解;完善了保障措施和备案机制,强化协同配合,确保充电桩建设有力有力有效。
(二)释放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一是拓宽新能源汽车销售渠道。对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二手车公司,实施“上门服务”,就有关政策进行现场解答,保障企业一次性解决备案及经营问题。二是加快农村基础路网提档升级,提高道路保障水平。全面推动实施“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工程建设,将农村道路设施提升工程列入2024年度十大民生项目。
(三)塑强新能源汽车产业。结合我区产业实际,加快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发展布局,筛选确定了以山东骏程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为链主的汽车产业链企业名单,并组建了产业链金融辅导服务团队,助推汽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同时,指导督促德通交通器材、鲁环散热器、骏程轮毂等企业,加快实现与奔驰、特斯拉、比亚迪等一线新能源品牌合作。
(四)优化提升政策支撑力度。一是在茌平南站站前停车场对新能源汽车给予免费停车优惠,进一步刺激推动新能源汽车消费。二是结合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的扶持力度,梳理储备涉及新能源汽车和公交车充电桩更新的资金需求约2385万元。
下步,我们将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部署,积极把握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政策,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形成车桩相随、布局合理、智能高效的充电体系。以“新能源”加快清洁发展,以“新基建”释放新动能,以“新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在此,希望您继续对区发展改革局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