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81号提案的答复。
其中提到,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出台《包头市推行新能源电动重卡绿色运输工作方案(2023-2025年)》和《包头市关于支持新能源电动重卡推广应用的政策清单》,已累计建成重卡换电站22座。推动数字陆港建设,西部陆港今年累计完成运输量155.8万吨,希铝陆港累计完成运输量71.4万吨,土右陆港、中部陆港、三电陆港试运行,累计完成运输量10.9万吨。稳步推进全市出租车更新工作,完成更新5825台,更新车辆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占比达到100%。推动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我市新能源公交车比例62%。
原文如下:
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包头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81号提案的答复
孟仲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动包头市各行业碳达峰碳中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出台了包头市《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编制完善“1+N+X”政策和工作体系,构建多行业的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截至到目前,已出台碳达峰首位文件《包头市碳达峰实施方案》、20个分领域、分行业实施方案,91个双碳保障性方案和政策。其中,分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已出台煤炭、电力、燃气、钢铁、化工、建材、有色金属等行业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强化政策体系。截至目前,我委编制了《包头市确保“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完成工作方案》《包头市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实施方案》《包头市2024年节能工作要点》《国家碳达峰试点(包头)实施方案》及《落实<国家碳达峰试点(包头)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表》等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效能,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
(二)大力实施节能降碳增效。开展综合能源消费万吨以上项目28个已投产项目节能验收工作,其中19个已完成节能验收,23年底前全部完成,批复项目数和完成验收项目数均居自治区首位。完善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72家重点用能单位全部纳入自治区能耗在线监测平台。建立《在建、已建成、拟建“两高”项目清单》,全市51个存量、1个在建、4个拟建“两高”项目实施清单式管理,全市无违规“两高”项目。
(三)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完成以巩固提升碳汇能力为导向的中央财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18.1万亩,实施碳汇林建设项目5000亩,共完成林草保护修复任务134.2万亩。强化林草碳汇计量检测,完成全市300个森林草原湿地碳汇样地的第二轮碳汇动态监测。推进林草湿碳汇交易,通过“包头林草碳汇认定流转平台”完成30200吨数字碳票跨省交易。成功创建国家碳计量中心(内蒙古)包头分中心。
(四)扎实推进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生产工艺、技术装备、系统优化、运行管理等方面推动工业企业加快节能改造。2024年推动实施25个工业节能改造项目建设,截至目前,包钢钢管公司制钢作业区综合水泵房智能节能改造等3个项目已竣工,包铝石墨化浇铸复合阴极结构改造等18个项目已开工,4个项目处于前期准备阶段。截止2024年4月,全市累计建成自治区级以上绿色园区7个、绿色工厂49家、绿色设计产品73个、绿色供应链10家。
(五)推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创新,实施资源节约集约碳达峰碳中和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项目19项。包瀜碳化法钢渣综合利用项目与今年投产,是全球第一条产业化二氧化碳矿化生产线。包钢集团50万吨CCUS示范项目开工建设,是我国钢铁行业首个CCUS全产业链示范工程。加强高端人才团队引进培育,培育低碳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9家。
(六)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出台《包头市推行新能源电动重卡绿色运输工作方案(2023-2025年)》和《包头市关于支持新能源电动重卡推广应用的政策清单》,已累计建成重卡换电站22座。推动数字陆港建设,西部陆港今年累计完成运输量155.8万吨,希铝陆港累计完成运输量71.4万吨,土右陆港、中部陆港、三电陆港试运行,累计完成运输量10.9万吨。稳步推进全市出租车更新工作,完成更新5825台,更新车辆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占比达到100%。推动新增和更新公交车辆,我市新能源公交车比例62%。
(七)加强低碳观念普及。2023年7月10日-7月15日举办节能宣传路演活动,设立宣传展区,通过发放宣传折页、环保袋、环保热点知识问答等方式,向广大市民介绍节能减碳、低碳生活技巧,提高市民节能降碳意识。2023年7月26日为进一步倡导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理念,普及企事业节能及双碳转型知识,并向企业推广低碳生产、低碳经营的技巧,引导更多企业积极参与低碳转型,聘请中科院顾佰和教授对全市重点用能企业开展“企业节能降碳及双碳管理”培训。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建立包头市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案。配合自治区制定包头市能源活动、工业生产过程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案。
(二)完善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机制。按照国家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及相关标准,依据企业所属行业,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
(三)科学设定和分解碳排放双控目标。综合考虑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发展水平、功能定位、产业和能源结构、煤电外送和纳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企业等因素,合理分解全市碳排放强度降低约束性目标和碳排放总量控制预期性目标。
(四)完善重点排放单位管理制度。明确重点企业减排降碳管理责任,健全企业碳排放管理体系,设置碳排放管理岗位。建立重点企业碳排放状况报告制度,探索实行企业碳排放账户管理。
(五)完善市场化机制。加强碳排放配额管理,指导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加强碳排放数据管理,提前开展碳配额盈缺测算,鼓励重点排放单位成立碳资产管理专职岗位,督促企业按时完成年度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
(六)强化科技支撑。进一步发挥“浙江大学—包头硅材料联合研究中心”作用,推进包头美科硅能源有限公司等我市硅领域企业与杨德仁院士团队开展合作实施一批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在“浙江大学-包头硅材料联合研究中心”和“包头市硅业研究院”的基础上,引进相关资质人才团队,联合浙江大学、头部企业等单位合作共建自治区级硅业技术创新中心。
(七)实施零碳低碳园区建设示范工程。深化包头达茂零碳园区、包头铝业低碳园区建设,探索“绿色供电+绿色低碳产业”协同发展模式,优化新能源配置,提高绿电消纳利用比例,推动园区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八)开展绿色低碳教育宣传活动。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结合东河区实际,由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绿色城市展厅项目规划选址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