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营口市人民政府发布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建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在充换电方面,其中提到,加大充电桩建设,补齐老旧小区建设短板。集中充电设施是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按照国家下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在有条件、有需求的小区安装集中充电设施设备。
下一步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我局将督促县(市)区基础类应改尽改,以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同时,按照“一楼一策”的改造思路,尊重个性化需求,根据住宅小区现状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结合住宅区内电动自行车数量确定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充分考虑电动汽车充换电装置布局,有针对地合理预留电动汽车集中充电位,做到合理规划。同时要满足防火、防外破、防雷等技术措施和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切实补齐社区居住短板,做实做透群众工作,做精做细品质工程。
原文如下: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建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民建营口市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几年,营口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将老旧小区改造列为民生实事、惠民工程,2019年以来我市共改造298个老旧小区,2108栋楼,惠及群众90790户,改造总建筑面积719.51万平方米,投资额20.91亿元,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幸福感。2024年我市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17个,153栋楼,惠及群众 6636户,改造总建筑面积56.56万平方米,计划投资2.1亿元。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城市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要求,持续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补齐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将我市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高一个新的台阶。
一是加强协调联动,凝聚工作合力。我局将发挥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作用,指导县区主管部门加强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弱电等管线专业经营单位间沟通协调配合,小区内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通讯改造方案报各专业公司进行专业技术审查,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做好相应的配合工作,协同进行改造实施和竣工验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组织属地社区代表、小区党员、居民志愿者、小区居民共同参与改造过程监督,引导居民通过“随手拍”等方式积极参与过程监督,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成果长期保持。
二是盘活闲置房屋,配强“一老一小”服务设施。各县(市)区在老旧小改造过程中充分利用小区内空地、荒地及拆除违法建设腾空土地,建设休闲文化广场,安装了健身器械、晒衣架、休闲座椅、凉亭等便民服务设施。西市区拟投资约800万元,在风光小区、建新南里小区、靶场小区建设3个养老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下一步我局将指导各县(市)区严格按照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的部署安排,将“一老一小”服务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方案,盘活闲置房屋,全力推进“一老一小”服务设施建设。将纳入计划改造的老旧小区以单元开展摸底调查,摸清小区内及小区周边可盘活利用的闲置房屋资源、空闲用地等存量资源。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借鉴先进城市整合利用老旧小区存量资源补齐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短板的做法,结合营口市实际,制定利用老旧小区存量资源补齐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短板的办法规定,通过“财政补助+资产盘活+社会投入”的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发展养老、托幼等服务,在改造中配建“一老一小”服务设施。
三是规范改造标准,强化老旧小区改造管理。为加强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制定下发《营口市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规范》,统一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标准,即基础类改造包括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筑物公共部位维修、服务设施对;完善类改造包括环境及配套设施改造;提升类改造包括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公共服务设施等内容。对项目包装及计划申报、项目资金筹集及申报、项目方案联审、项目预算管理、项目招投标管理、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施工进度管理、项目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专业管线项目管理、查验移交物业管理、审计监督、绩效考核等13项内容做了明确规范,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有章可循、强力推进。出台了《关于印发营口市简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审批工作方案的通知》,简化立项审批手续、规划许可手续、施工许可手续,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日常质量安全监管范畴,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已开工项目开展质量安全监督。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专业公司、社区、业主代表、物业公司联合验收,验收报告报同级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备案。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老旧小区改造文明施工行为。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改造前充分征求小区居民意见,合理调整改造方案并进行公示。改造中,社区工作人员、小区党员、居民志愿者、有技术专长的小区居民共同参与工程建设过程监督。改造后,社区组织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对居民代表提出的合理性意见及时采纳,立即整改。
四是加大充电桩建设,补齐老旧小区建设短板。集中充电设施是老旧小区完善类改造内容,按照国家下发《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在有条件、有需求的小区安装集中充电设施设备。下一步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我局将督促县(市)区基础类应改尽改,以满足居民安全需要和基本生活需求,同时,按照“一楼一策”的改造思路,尊重个性化需求,根据住宅小区现状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结合住宅区内电动自行车数量确定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充分考虑电动汽车充换电装置布局,有针对地合理预留电动汽车集中充电位,做到合理规划。同时要满足防火、防外破、防雷等技术措施和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切实补齐社区居住短板,做实做透群众工作,做精做细品质工程。
五是强化长效机制,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坚持目标导向,建立健全小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引入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落实管理和服务举措,对暂不具备实施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实行政府兜底保障性物业管理,提供基础性物业服务,做到“改造一个、管好一个”,确保改造成果长期保持。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提高居民主动参与小区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其“主人翁”意识,营造“小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浓厚氛围。站前区引进国资物业服务公司,与下属企业营口市站前区惠普物业有限公司共同成立合资物业公司,对营口市站前区内改造后老旧小区、弃管小区、单体楼进行统一管理,最终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下一步我局督促各县(市)区将老旧小区改造后继管理工作作为街道、社区工作的重要内容、任务并列入考评考核,对工作内容任务实行量化指标进行打分。鼓励办事处和社区加大对老旧小区的投入,对老旧小区改造后继管理好的给予一定的政治激励和经济奖励。
最后,感谢民建营口市委员会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