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杜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对杜集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其中提到,推动停车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统一划定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智能充电点,满足居民日常充电需求,确保充电安全。
还提到,东昱建投集团作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主体投资建设运营,截止目前,已在住宅小区增设1057组充电桩。
下一步,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在职责范围内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相关整治和提升行动。
原文如下:
杜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杜集区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李晓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强化电动车充电设施管护化解公共安全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物业小区管理工作的关心与关注。近年来,电动车火灾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事故频发,电池过载充电、线路老化、私接电线、充电器过载等都是引起电动车火灾的常见原因,因此规范整治电动车停放和充电行为尤为重要。我局配合应急局部署开展了多轮次的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整治行动,通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建设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设施、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措施,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一、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一是组织物业学习《关于开展物业管理区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持续做好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安全和信访维稳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物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加强防火知识宣传,通过线下张贴宣传单、小喇叭播报,微信交流群转发警示案例、消防救援知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和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危害性,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意识入脑入心,提高业主消防安全意识。
二、推动停车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
一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加快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统一划定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智能充电点,满足居民日常充电需求,确保充电安全。
二是我区充电桩建设由区城管局统筹协调,东昱建投集团作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主体投资建设运营,截止目前,已在住宅小区增设1057组充电桩。
三、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
一是以市安委会名义印发《关于明确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通知》,从电动自行车生产源头、流通销售环节、末端使用领域等方面拧紧监管链条。
二是由区应急部门牵头,定期组织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查“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突出隐患问题,全力防范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
三是指导物业公司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清理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督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行单位加强充电设施安全检测和维护管理。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在职责范围内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相关整治和提升行动。
衷心感谢您对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问题的关心和支持。
办复类别:A类
办理单位:区住建局
联系电话:3090138
抄 送:区人大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