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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发展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路线

日期:2024-07-05    来源:莆田市人民政府

国际充换电网

2024
07/05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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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纯电动汽车 新能源汽车 氢燃料电池汽车

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中新能源汽车方面提出:

1、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

2、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替代,鼓励提高新能源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交、快递、环卫、物流配送等领域车辆电动车替代,因地制宜提升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比例,推进“电动莆田”建设。

3、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有序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指导城市公交企业,依法依规对部分车况较差、电池衰减严重的新能源公交车,安排提前报废;积极做好电池过保的新能源公交车辆的更新换代。

4、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发展混合动力、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路线,提高整车生产能力,拓展新能源汽车市场。开展“光储充检”一体式充电站试点示范,拓展新型储能在源网荷储、基础建设、产业转型、民生服务、家居生活等方面应用。支持液晶电视、显示屏、电脑一体机、建材厨卫、按摩椅等生产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提升市场供给能力。

全文如下: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莆田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2日

莆田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24〕5号)精神,抢抓全国范围新一轮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机遇,促消费稳投资,持续扩大有效需求,增强发展内生动力,全方位推动我市绿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布局、系统推进,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分类施策的工作原则,深入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优势产品供给五大行动,推进先进技术研发和先进设备推广应用,着力提升先进产能比重,推动更多高质量耐用消费品进入居民生活,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幅提高全市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超过90%,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超过75%,较2023年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重点行业设备更新改造

1.加快重点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强分类分业推进,结合我市实际,聚焦装备、化工、电子、纺织鞋服、食品等重点行业,鼓励企业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为重要方向,大力推动生产设备、用能设备、发输配电设备等更新和技术改造。对生产设备整体或者部分环节处于中低水平的企业,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低效、超期服役设备,更新一批先进设备;对生产设备整体处于高水平的企业,推动大规模应用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设备。将企业技改作为重点方向,深化落实“心”级服务机制,不断推进技改项目提速转段、提增投资、提前投产。〔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海洋渔业局、市场监管局、国资委、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推动数字化转型升级。围绕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全行业全链条应用,实施龙头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协同、产业链供应链协作、数字化强基支撑行动,加快“智改数转网联”进度步伐,促进“云大物智移”等数字技术赋能制造业升级。(市工信局、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绿色装备推广应用。围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工作,实施重点项目节能技改,加快培育省级以上绿色制造。加快绿色低碳、节能环保技术、装备及产品推广应用,推进重点行业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支持重点行业使用先进可靠材料和工艺,开展老旧装置技改,提升安全能力,降低安全风险。(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建筑和市政设施领域设备更新

1.推动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挖掘建筑节能潜力,以城镇公共建筑电气照明设施改造为引领,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并在特定区域加装智能控制系统,推广建筑屋顶、门窗、外墙保温等重点领域的成熟、高效节能技术改造。加快推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节能建材。在全市因地制宜推动太阳能、空气源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应用。有集中热水供应需求的公共建筑,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采用太阳能集中供热系统,实现供热系统和建筑一体化。提升城镇建筑和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智能化水平,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市住建局、发改委、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科技局、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市政设施领域设备更新。围绕建设新型城镇化,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摸排编制供水、供气、污水处理等城乡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清单,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推动老旧城市供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污水厂、排涝设施等设备更新改造,更新修复一批老旧破损供水、排水、燃气管道,更大范围使用不锈钢给水管,重点加快推进闽中污水处理厂一二三期连通调节池工程、闽中污水处理厂四期扩建工程、华林再生水厂工程等3个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项目设备更新改造。全面推进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重点改造不符合标准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燃气场站、居民户内设施。加快市政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借助5G网络、大数据、AI技术的发展,积极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重点公共区域和道路视频监控等安防设备改造,构建以大数据智能应用为核心的城市治理新模式,积极打造“雪亮工程莆田样本”。(市住建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设备更新

1.推动公路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深入实施新能源汽车替代,鼓励提高新能源汽车在新车产销和汽车保有量中的占比,推动城市公交、快递、环卫、物流配送等领域车辆电动车替代,因地制宜提升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比例,推进“电动莆田”建设。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大力推广新能源公交车,有序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指导城市公交企业,依法依规对部分车况较差、电池衰减严重的新能源公交车,安排提前报废;积极做好电池过保的新能源公交车辆的更新换代。(市交通运输局、工信局、城市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发改委、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船舶更新改造。严格执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旧船舶,推动内河、沿海老旧船舶更新改造,鼓励渔船更新改造为环保型新材料渔船或资源友好型作业渔船,加快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等绿色智能船舶应用与发展。(市交通运输局、海洋渔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老旧农业机械设备更新。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阶段,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装备,对老旧的拖拉机、水稻插秧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给予补贴。积极向上推荐适合我市农业绿色发展的农机装备列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落实优机优补政策和对节能高效、新能源、新材料的农机装备补贴政策。(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教育文旅医疗设备更新

1.推进教育设备更新。全面开展教育领域教学、数字化、科研和后勤设备更新。支持基础教育学校(含幼儿园)教学设备标准化配置。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对照相关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和办学评估办法,更新配置教育仪器设备,配置建设科学实验室、探究实验室、生涯规划室等专用教室,加强图书馆基础条件建设。推动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更新实训设备、工学一体化设备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落实国家和省相关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推动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聚焦新质生产力,强化创新平台建设,更新置换先进科研技术设备,提升科技创新水平。强化教育领域创新支撑,推进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加强数字化教学设备更新换代,推进教育专网建设。推进校园数字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支持校园开展有线网络、无线网络的提速升级,实现校园网络全覆盖和IPv6支持,统一规划建设校园物联网平台。加强校园网络安全能力建设,按照等保要求升级校园网络安全的防护体系。鼓励学校更新配置先进数字化教学设备,开展5G、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实践和应用研究。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智慧教育试点区、试点校,以及科学教育实验区、实验校。(市教育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文旅设备更新。加快淘汰落后超期服役、落后低效、具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加强投入产出比高、带动作用强、发展前景好的设备制造、应用和更新换代。鼓励加快酒店老旧空调、电梯、后厨设备、客房和公共空间的改造装修。大力推进景区、度假区的索道缆车、游乐设备、自动步梯(电梯)、旅游接驳车、游船游艇、安防设备,以及度假屋、观景平台、生态步道设施、智慧旅游设备更新。实施一批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及相关企事业单位更新改造工程、数据设施改造,实施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基建、给排水工程。推动其他交通车辆、内部道路更新、厂房设备更新改造,推动相关文旅装备、消费品生产设备提档升级。鼓励各级文艺院团和演出企业的演艺演出场所、文化场所、乡村文化站等实现改扩建、智能装备更新,增资扩建配套文旅新项目、新设施。(市文旅局负责)

3.推进医疗设备更新。围绕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依托莆田市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本地高水平医院、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等加强设备更新及病房改造工作。推动医疗机构根据自身功能定位、技术水平、学科发展和群众健康需求,合理配置适宜设备。加快智能、新型医疗装备应用推广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装备更新改造,支持在智慧医院、移动智慧医疗、远程诊疗、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方面加大投入,拓展医疗健康数字化应用场景。因地制宜稳步推动医疗机构病房改造提升,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提升群众就医体验。(市卫健委、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五)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持续促进汽车消费,提升汽车流通环境,促进车辆排放、油耗和安全性等方面升级。落实全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组织消费者通过全国统一的汽车以旧换新系统进行补贴申请。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置换补贴等促销活动,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促进汽车换新消费。健全机动车回收拆解体系,鼓励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根据需求设立回收网点,推广“上门收车”“互联网+回收”等便利服务模式,并向下游钢材、有色金属、零部件再制造等产业链延伸拓展,提高资源高值化综合利用水平。组织开展汽车下乡活动,促进农村汽车消费。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积极参与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通过举办家电节、家电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支持家电品牌企业、卖场、电商平台开设家电以旧换新专区,支持促进绿色智能家电让利促销活动,鼓励消费者购买。支持企业进社区开展以旧换新活动,提高家电售后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消费体验。支持引导回收企业按规划合理布局并规范建设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因地制宜、按标准分类推进新建和升级改造绿色分拣中心,提升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覆盖面。推动废旧家电回收企业与企业、学校、商场、园区、机关、物业、社区、街道(乡、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开设废旧家电、“以车代库”临时存放、停放场所,提供便捷高效上门回收服务,畅通废家电回收全链条。(市商务局牵头,市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供销社、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以扩大存量房装修改造为重点,鼓励对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家装适老化改造、购买智能家居产品等给予消费补贴。引导家居卖场、销售企业、装修服务公司等主体设置智能家居体验馆、品质家居生活馆等体验式、交互式空间,打造旧房装修和局部改造样板间,推出价格实惠的产品和服务套餐,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推进家居卖场加强与上下游企业合作,促进家居产品与“她经济”“童经济”“银发经济”以及国潮文化、时尚潮流相结合,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家居消费解决方案。支持围绕家具、涂料、陶瓷、卫浴、门窗、地板、照明、管材等家装消费品类开展产供销对接活动。(市商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工信局、城市管理局、供销社、二轻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八)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因地制宜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合理布局、规范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依托“互联网”提升回收效率,线上线下协同,实施再生资源应收尽收。进一步规范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管理,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将再生资源回收分拣中心纳入城市规划,支持建设一批分拣中心、回收网点示范点,开展汽车拆解、电池回收等业务,充分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项目的支持。完善报废机动车利用体系,优化回收拆解企业布局,实现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局、城市管理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机关事务保障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促进便利交易。探索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落实二手车出口管理措施。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平台企业建立健全平台内经销企业、用户评价机制,加强信息共享。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鼓励平台企业引入第三方商品专业经营商户,持续提升二手商品交易流通效率。(市商务局牵头,市供销社、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莆田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和再制造。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建、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支持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文办设备等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再生产品和再制造产品推广应用。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资源再生利用水平。推进粉煤灰、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以湄洲湾电厂、石门澳产业园热电联产项目等为基础,积极探索工业废弃物循环资源化途径,强化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高效治理相结合,推动生产过程清洁化,支持建设一批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稳步有序发展以废弃油脂、非粮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生物质液体燃料。持续提升废有色金属利用技术水平,加强稀贵金属提取技术研发应用。(市发改委、工信局、城市管理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商务局、供销社、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莆田海关、数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十二)参与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制修订。支持企事业单位、技术机构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健全地方标准体系,完善相应配套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与企业研究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对照行业标杆水平或国标(行标、地标)的先进值,深入开展能效、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严格执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定期对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落实能源计量体系标准,督促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进一步丰富应用场景,促进节能信息化平台整合及节能数据共享。开展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及城市基础设施的能源消费统计与指标体系研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强化产品技术标准提升。鼓励企业产品技术创新,引导企业在科研、设计、工艺、检验等环节以先进标准促进消费品质量提升。大力普及家电安全使用年限和节能知识,严格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坚持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促进消费品装备制造绿色转型。积极衔接碳标签等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引领、绿色认证、高端认证等作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应急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资源循环利用标准供给。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技术机构主导参与制修订废金属、废锂电池等再生资源分类回收、处理处置和再生产品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积极参与资源循环利用标准化信息平台建设并推广应用,畅通企业获取标准的渠道,推动标准化与信息化融合。(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工信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优势产品供给行动

(十五)强化先进装备推广应用。大力促进数控机床、食品加工设备、纺织鞋服机械、仓储物流装卸设备、锂电池制造装备等优势领域先进设备生产应用,加快提升传统产业装备水平。围绕动力电池、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工程机械、节能环保装备、输配电装备、风电装备、海洋工程装备、新型储能装备等重点方向,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供给能力。聚力创新转型,综合实施一批重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加大首台(套)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支持力度,鼓励在设备更新中应用首台(套)技术装备,推进装备制造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推动数智融合,持续为装备制造企业开展数字化诊断咨询服务,实施智能装备研发应用,依托科研机构开发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示范工厂项目。(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数字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促进优势产品提质扩容。鼓励优势产品生产企业持续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实现制造技术、工艺创新、人工智能应用等技术突破。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发展混合动力、纯电动、氢燃料电池等新能源路线,提高整车生产能力,拓展新能源汽车市场。开展“光储充检”一体式充电站试点示范,拓展新型储能在源网荷储、基础建设、产业转型、民生服务、家居生活等方面应用。支持液晶电视、显示屏、电脑一体机、建材厨卫、按摩椅等生产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提升市场供给能力。(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做强特色品牌。立足我市制造业品牌优势,加强企业培育,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创意设计中心、研发中心、创新中心建设,加快企业技术创新,加大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升级力度,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工艺改进,全面提升产业技术、工艺装备和环保能效。围绕产品设计、技术标准、装备、工艺、质量提升、精细化管理等环节多点发力,提升品牌影响力。提升工业领域质量品牌,加速推进机械、纺织、鞋服、食品等重点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夯实质量基础。积极推动我市制造企业主动融入大规模设备更新市场的蓝海,鼓励企业抢抓机遇、拓展市场,发挥平台作用,根据行业发展及市场需求,分行业领域开展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对接活动,大力推介一批符合国家标准的好设备、好产品,对重大项目给予“一事一议”保障。(市工信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政策保障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分管的副市长牵头,分管教育、工信、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医疗、市场监管等工作的副市长参加,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的工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统筹推进全市大规模设备更新与消费品以旧换新各项任务落实,协调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市县联合、部门协同工作合力,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分领域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形成莆田市“1+N”政策体系,并加强跟踪分析,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大财政税收支持力度。积极争取我市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财政补贴、中长期国债等各类资金支持范围。用足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等各类专项资金,加强资金统筹协同,联动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以旧换新、家电等领域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公交车及电池更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等工作。持续落实好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不断提升资金统筹力度,支持废弃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积极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支持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落实对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及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支持。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纳入优惠范围。落实国家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配合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不断落实落细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市财政局、发改委、税务局、人行莆田市分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优化金融支持。用好用足央行设备更新改造再贷款政策,引导银行机构及时对接行业主管部门推送的项目清单,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加大对重点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银行机构合理增加绿色信贷,进一步加大对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汽车消费贷款的首付比例,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人行莆田市分行牵头,市金融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莆田分局、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加强要素保障。加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能保障,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倾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用地。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推动将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切实保障再生资源回收车辆合理路权,为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给予必要的支持和规范。(市自然资源局牵头,市发改委、城市管理局、工信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强化科技创新支撑。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资源循环再生利用等领域开展重大技术装备科技攻关。鼓励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联合申请国家级、省级重大科研项目和省级赛马制、揭榜挂帅项目,推动一批重大项目成果转化。(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发改委、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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