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区新能源充电车位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指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区新能源充电车位建设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第一标段、(002)第二标段,第一标段86个新能源充电桩、第二标段86个新能源充电桩。该项目拟在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区建设新能源充电车位,项目采用采购人与企业合作的模式进行,企业负责出资与建设并负责本项目的运营管理及维护,项目建成后,按照充电车位所获服务费的比例向采购人支付。本项目合作运营期为14年。
此外,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城区新能源充电车位建设项目投标人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