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近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
《通知》明确,到2025年,新车市场渗透率达到45%左右,保有量达到45万辆左右。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市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4万台和11万台以上,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达到1.5万台,新建成加氢站3座。
按照“扩总量、优结构、补短板”总体思路,推动充电服务网络向乡村有序延伸,加快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在适宜使用电动汽车的农村地区有效覆盖;鼓励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建设,探索与V2G(车与电网双向互动)的融合应用;合理布局商用车专用充换电站;坚持“车站联动、适度超前”原则,探索“临厂建站”模式,合理规划布局加氢站,降低加氢成本,积极探索“油气电氢服”综合能源站模式。
原文如下: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5年)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5年)》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5月23日
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山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等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提质升级,结合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建设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引领,以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力提速发展为目标,以青岛国际汽车城为主要载体,以推动现有整车企业产能爬坡和转型发展为主线,加快构建融合发展的产业生态,提升全产业链竞争水平,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商用车基地和出口牵引型新能源汽车产业高地,全面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托现有基础,找准细分赛道,放大比较优势,全面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集群化跃升,建设全国领先的新能源汽车产业新高地。到2025年,产业链规模力争突破2000亿元。
——整车生产实现跨越式提升。到2025年,力争整车产量达到40万辆,培育年产10万辆以上新能源整车生产企业2家,全市整车生产制造产业规模达到1200亿元左右。
——整车出口实现突破性进展。到2025年,本市生产整车出口量力争达到18万辆左右,本市车企海外营业收入超过360亿元。
——核心部件实现系统性重塑。聚焦汽车电力电子、动力电池系统、电驱动系统、新型底盘架构、智能座舱系统、氢能与燃料电池等6个关键领域,布局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到2025年,产业规模达到400亿元左右。
——配套部件实现全省领先。紧盯高性能轮胎、高端传动系统、轻量化车身、充电桩等领域,做大做强特色配套零部件产业集群。到2025年,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左右。
——推广应用实现规模化示范。到2025年,新车市场渗透率达到45%左右,保有量达到45万辆左右。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全市公共、居民充电基础设施分别达到4万台和11万台以上,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达到1.5万台,新建成加氢站3座。
——产业实现低碳化发展。探索推动循环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回收、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与回收拆解。到2025年,培育相关企业5家,打造2个循环产业示范基地,产业规模达到10亿元左右。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整车能力提升行动
1.乘用车倍增发展。支持企业加快畅销新能源车型的研发和上市,积极争取整车企业在我市布局高端畅销车型,提升中高端新能源车型产销量,提高现有整车企业产能利用率。深化与相关企业集团联系机制,开展更深层次战略合作,争取新整车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市政府。以下各项工作均需有关区、市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商用车优势打造。鼓励商用车企业在做好燃油、LNG(液化天然气)、CNG(压缩天然气)等产品基础上,加快探索纯电(含换电)、混合动力、氢燃料动力等多元化技术路线,瞄准轻、小、微型商用车市场,开发细分市场新产品,不断提升市场占有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实施关键配套进档行动
1.推进补链强链。编制拟招引关键零部件目标企业清单,指导产业补链强链;争取头部零部件企业在我市布局相关项目,填补车用电机、电控领域空白;推动存量动力电池企业扩产增效,争取超充动力电池项目落地;加大整车生产企业配套园区规划建设力度,吸引更多核心配套企业落户,降低整车生产企业采购成本,提高产业链核心竞争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2.发展汽车电子。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吸引传感器、控制器等高端汽车电子产业项目落户;支持存量头部企业依托既有技术优势向汽车集成化、智能化电子系统等领域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3.培育核心配套。推动核心零部件企业持续加大商用车AMT自动变速器、DHC混动专用变速箱、电驱桥等新产品研发和创新力度,提高本地配套率;引导拥有相关技术基础企业向驱动电机、车用IGBT(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等领域转型,提升核心配套能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固态电池领域技术成果研发及产业转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三)实施智能网联突破行动
1.完善管理体系。发布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管理规范,修订完善智能网联汽车管理实施细则,为低速无人驾驶车辆商业化示范运营和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及示范应用提供政策支撑。适时出台智能网联汽车上路通行配套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2.拓展应用场景。支持具备条件的路段(区域)依法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增加开放道路里程,连点成片、连片成面,推动有条件的区(市)和经济功能区按规定全域开放,打造商超配送、快递物流、园区景区、机场、港口等典型应用场景。鼓励智能网联汽车企业开展规模化、商业化示范运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3.健全产业生态。按规定选取第三方机构,为全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依托智慧化道路,推动智能网联汽车、道路基础设施和车联通信网络互联互通,积极申报“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着力招引一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高成长型企业,培育产业发展新生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四)实施应用场景引领行动
1.加快公共领域电动化。发布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措施,扩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应用规模,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常态化开展新能源汽车进机关、进大企业巡展等活动;探索换电重卡在港口短倒领域,小微卡、微微卡在邮政快递、商超配送等领域,氢燃料电池汽车在干线物流、城市交通以及环卫作业等领域应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邮政管理局)
2.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持续举办下乡活动,支持企业开展品牌联展,推动小微卡、轻卡、微面、中大面、皮卡、中小型乘用车等适销车型下乡;支持新能源汽车企业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新能源汽车维修企业、第三方售后服务机构等加入下乡活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3.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积极开展汽车以旧换新等活动,探索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路径和模式,释放消费潜力;鼓励金融机构和车企联合,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降低车辆更新成本,支持新能源商用车消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市委金融办)
4.场景挖掘引领产品开发。充分挖掘应用场景,以最佳技术路线匹配最佳应用场景,为企业产品开发、迭代升级等提供数据和场景支撑。(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五)实施出口动能牵引行动
1.扩大出口规模。支持港口打造汽车出口码头,降低出口成本,提高出口效率,吸引更多整车企业选择青岛作为主要出海口岸;积极谋划引进整车出口项目,打造出口牵引型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积极争取现有整车企业将出口业务落地青岛,打造出口基地;充分利用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等出口便利优势,推动KD(散件组装)模式出口,打造标准化KD集成加工中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青岛海关,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管委)
2.优化出口服务。实施新能源汽车集港、查验、装箱、出运“一站式”集中作业,实现区港联动、铁海联运整车出口无缝衔接;推动增加滚装、吊装船航线和船期,争取更多中欧班列班次,为整车出口创造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上合示范区管委)
3.强化政策支持。进一步优化新能源汽车出口的有关政策,鼓励更多流通型贸易企业获得整车生产企业出口授权;推动建立汽车产业出口合作机制,进一步拓宽新能源汽车出口渠道;利用国家放开二手车出口的政策机遇,扩容二手车出口主体。(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上合示范区、青岛自贸片区管委)
(六)实施后市场体系构建行动
1.打造二手车流通生态。支持企业完善二手车交易体系,做大二手车交易规模,提升二手车交易服务水平和便利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2.完善回收利用体系。发展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产业,支持企业间合作,发展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推进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构建新能源汽车维修体系。培育新能源汽车维修领军企业,支持企业创新开展电池包等核心零部件维修业务,降低新能源汽车“三电”系统维修成本,构建核心零部件维修生态链。(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实施技术创新驱动行动
1.实施核心技术攻关。聚焦车用芯片、基础软件、车身轻量化材料、高端制造与检测装备等先进共性技术,新体系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系统等核心部件,以及动力电池正负极材料、隔膜、全固态电池等重点领域创新需求,实施一批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任务,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协同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打造研发创新平台。支持企业、高校、院所等建设联合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全面提升整车及核心零部件研发能力。开展汽车检测产业课题研究,发展整车及零部件研发检测等产业,打造集计量、标准、认证、检测、测试评价、技术服务等一体的全价值链“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
3.培育创新型企业。积极争取国内外头部企业在青布局研发设计业务,合作打造创新平台,提升产业研发创新能力。着力培育处于重点产业链关键环节、能够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重要作用的中小企业。支持企业争创市级、省级、国家级技术中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八)实施资源要素保障行动
1.强化顶层设计。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先进制造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优化政策环境。出台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第二批政策清单,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拓宽新能源汽车开放场景,在港口物流、环卫作业、渣土运输、物流运输领域推广新能源汽车;落实谷峰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电动公交谷段充电;强化产业链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对拟落地项目提前开展土地整理和储备,依法加快办理相关手续,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成投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推动绿色发展。落实绿色低碳战略,争取更多绿电资源,支持青岛国际汽车城打造绿色低碳园区,在货物仓储、运输等环节贯彻绿色理念、落实降碳措施,帮助整车企业塑造碳优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九)实施产业生态打造行动
1.健全基础设施。按照“扩总量、优结构、补短板”总体思路,推动充电服务网络向乡村有序延伸,加快实现充电基础设施在适宜使用电动汽车的农村地区有效覆盖;鼓励光储充一体化充电站建设,探索与V2G(车与电网双向互动)的融合应用;合理布局商用车专用充换电站;坚持“车站联动、适度超前”原则,探索“临厂建站”模式,合理规划布局加氢站,降低加氢成本,积极探索“油气电氢服”综合能源站模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强化金融保险服务。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金融机构开发符合新能源汽车企业特点和需求的金融保险产品,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农村地区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相关金融服务。组建新能源汽车产业投资基金,提升基金对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责任单位: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市委金融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3.搭建合作平台。组织举办有影响力的展会、整车企业技术说明会、“链万企”供需对接大会等活动,推动“一整带多零、一零配多整”,进一步提升本地配套率,带动壮大产业规模;推动整车和零部件企业协同开展数字化转型,驱动企业全流程业务创新和管理变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托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加强日常调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市)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重点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夯实人才基础。推动产业链“链主”企业加强与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实施产学协同合作育人项目,形成人才本地化供给能力。实施领军人才集聚和经营管理人才提升工程,强化人才支撑,聚集产业人才,留住、吸引更多创新型人才和产业人才。(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强化项目带动。密切跟踪投资动向和布局需求,全力引进大项目、好项目、颠覆性技术项目,加速推进落地项目开工和在建项目建设,提升产业发展能级。(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