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充换电网 » 行业政策法规 » 充换电政策 » 正文

江西南昌: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日期:2024-05-27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充换电网

2024
05/27
14:04
文章二维码

手机扫码看新闻

关键词: 充电基础设施 充电桩 充电站

国际能源网获悉,5月25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南昌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

《通知》明确: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引导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落实新能源汽车路权保障支持政策。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

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全市年机动车报废更新量达2.4万辆,年销售新能源汽车6万辆以上,年回收废旧家电340万台。

原文如下:

洪府发〔2024〕1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昌北机场海关,青山湖海关,人行江西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江西监管局:

《南昌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已经2024年5月16日第1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4年5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南昌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与《江西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赣府发〔2024〕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工作要求,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鼓励先进、淘汰落后,标准引领、有序提升,扎实推进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释放投资和消费潜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到2027年,全市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

1.推进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以入选全国首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为契机,以推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重点,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的若干措施》,抓好《南昌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8810”行动计划(2023—2026年)》落地,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全面提升电子信息、航空、汽车及装备、新能源、新材料、医药健康、绿色食品、轻工纺织等8条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装备,加快智能工厂建设,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汽车、电线电缆、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应急设备等领域产品竞争力。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培育打造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200家,推进数字化改造企业1500家左右,打造一批省级特色优势行业“产业大脑”,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全面推进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全市制造业数字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2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市工信局、市中小企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湾里管理局)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落实,不再列出]

2.实施能效标准引领。加快生产设备绿色化改造,推动重点用能设备更新换代。开展中小企业节能诊断服务。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推广一批先进适用安全装备,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到2027年,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重点行业技术改造。开展技术改造攻坚行动,加快落后低效设备替代,更新升级高端先进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推动老旧装置安全改造。到2027年,全市建成绿色园区7家以上、绿色工厂80家以上,力争推进实施技改项目1000个左右,培育省级“数字领航”企业3-5家、优质“小灯塔”企业100家左右。(市工信局、市应急局、市中小企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动发输配电设备更新。加快火电、水电等传统电源智能化升级,持续推进燃煤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在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基础上,鼓励以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安全水平为目标的设备更新。(市发改委、国网南昌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快环保设备更新改造。分级分类补齐一批、更新一批、提升一批环境监测、辐射监管、督查执法、环境应急等设备,持续巩固拓展提升生态环境监测及应急能力。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强制性标准,依法依规推动企业不达标环保设备的淘汰和更新替换。推动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推进方大特钢完成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清洁运输改造项目。推动锅炉等重点行业除尘、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改造更新和脱氮设备安装。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进安义化工聚集区工业废水明管或专管建设。到2027年,重点行业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显著提升。(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按照有关标准规范,更新淘汰超过使用年限、高污染、能耗高、老化磨损严重、技术落后的建筑施工工程机械设备。鼓励更新购置新能源、新技术工程机械设备和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设备。推动自来水厂内及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进城市燃气管道和设施动态监管、互联互通、数据共享,鼓励存量污水处理厂老旧设施设备更新升级和环卫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强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到2027年,更新改造居民小区二次供水(加压调蓄)设备120座、城市垃圾转运站38座、各类燃气老化管道1018.4公里、供水管网24公里,涉及更新改造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总规模达20万吨。(市城管执法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快建筑领域设备更新改造。加快更新或大修改造交付年限15年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支持引导有条件的楼栋加装电梯。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件的老旧电梯,督促电梯使用单位依法履行报废义务。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推进既有住宅、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更新改造超出使用寿命、能效低、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维修价值的热泵机组、散热器、冷水机组等供热制冷装置、外窗(幕墙)、外墙(屋顶)保温、保温门窗、照明设备等。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完善小区配套设施。到2027年,既有住宅累计新加装电梯300台。(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推进城市公交车绿色更新。加快推进城市公交新能源车型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鼓励推广应用电动公交车。持续推进我市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巩固我市绿色出行创建城市成果。到2027年,力争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86%,新增及更新的出租车(含网约车)中新能源车辆占比力争达到90%以上。(市交通运输局)

9.加快交通运输设备和船舶更新。加快推动重点区域路网和千吨级内河航道网设施设备更新,支持新能源动力中重型货车、船舶推广应用。在车辆排放标准认定、营运管理、车辆拆解、注销登记等环节协同发力,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逐步开展国四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对达到规定使用年限且车辆状况较差的老旧公务用车,分批次实施更新淘汰,新购置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置标准和要求,积极推广采购新能源汽车。到2027年,累计淘汰老旧内河运输船舶6艘。(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动共享平台交通设施更新。鼓励更新改造使用年限长、用户体验差的共享单车、汽车,增加车辆方向姿态监控和管理、地面停车标志识别、环境温度监测和自我保护、新一代智能头盔、多人骑行及逆行检测处置等智能化功能,提升舒适性和便利性。改善提升共享单车停车设施与管理措施,完善共享单车投放布局,填补公共交通空白区域,有效解决城市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最先一公里”的出行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快农业机械装备和设施更新。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淘汰能耗高、排放高、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加快高效低耗智能农业机械推广应用。推进农机装备集成配套,提升作业效率。到2027年,主要农业县区农机报废更新实施覆盖率达95%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78%以上。(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提升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水平。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推动符合条件的市管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等加快淘汰落后教学设备、科研设备和信息化设施,配置感知交互、虚拟仿真等装备部署学科专用教室、教学实验室,提升通用教室多媒体教学装备水平。推动基础教育教学设备提质,严格落实职业教育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到2027年,逐步实施中小学“午休躺睡”工程。(市教育局)

13.提升文旅体育设施设备水平。加大文旅基础设施投入,以节能降耗、强化安全生产、增强游客体验为主要方向,支持数字化、智慧化博物馆建设,支持旅游观光、大中型游乐、文化演艺等设备、广电行业高清超高清设备、文物考古勘察科研设备、博物馆高标准展示设备、演艺(剧场)设备、机房设备、广电设施设备更新。加快数字赋能文旅场景建设,推动人工智能、增强现实、智能穿戴等技术的应用,构建智慧出游新体验。支持体育健身设施设备更新,助力全民健身运动。(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开展医疗装备更新改造。加快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设施迭代升级,推动各级医院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磁共振成像系统等医学影像设备和医用直线加速器等放射治疗设备的更新购置。到2027年,力争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100%,力争医疗装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市卫健委)

15.推进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江西医院、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江西医院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鼓励医疗机构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实施公立医院病房改造,着力优化病房结构,完善病房设施。到2027年,2~3人间病房占比超过80%,以妇产科、儿科、老年科等为重点适度扩大单人间比例,减少4人间及以上病房。(市卫健委)

16.推动安防设备更新改造。开展前端物联感知设备智能化升级,加快重点公共区域、重点行业领域等视频监控和卡口类配套安防设备及视频图像平台的更新改造。推进公安执法设(装)备更新升级。到2027年,实现城市新建或改建的前端设备智能化比例达到100%,农村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无盲区。(市公安局)

17.开展专业领域监管监测设备更新改造。及时更新、优化、升级交通装备、通讯指挥装备、取证装备、快检装备、防护装备和其他装备,实现全警装备北斗升级替代完成率于2024年达到70%,2025年达到100%。鼓励使用新技术、新产品,保证装备的有效性和先进性,保障执法能力。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软、硬件设施的优化创新,提升企业通关便利化水平。(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青山湖海关、昌北机场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全市年机动车报废更新量达2.4万辆,年销售新能源汽车6万辆以上,年回收废旧家电340万台。

18.加快汽车以旧换新。加大补贴力度,挖掘汽车消费潜力,激活汽车消费市场。组织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促销、巡展活动,在汽车展销场地提供、活动组织、广告位使用、秩序维护等方面给予支持。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加快更新达到报废标准的执法执勤车辆。(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引导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落实新能源汽车路权保障支持政策。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充电桩基础设施运营企业适当下调充电服务费。(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推动电动自行车淘汰更新。实施非标电动自行车清理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等行为。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销售商采取旧车折价回购并出售合规新车的方式,开展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到2025年,全面淘汰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和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新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引导商家积极开展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推动家电售后服务专业化、标准化、便利化。到2027年,全市家电以旧换新总量较2023年增长30%。(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2.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加大对绿色智能家电促消费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出台差异化支持政策,全面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以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能办公、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拓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场景,提升消费体验。(市商务局)

23.推动旧房改造和家装消费品换新。依托“消费促进年”活动平台,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等多方式协同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局部升级改造,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升级。引导企业提高家装消费供给质量和水平,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推动旧房装修和门窗换新等局部改造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鼓励企业充分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直播等方式,开展线上样板间展示、宣传等营销活动,丰富居民消费选择。(市住建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加强城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指导,鼓励引导适老化改造市场主体为有居家适老化改造需求的群体提供系统、简单、可行的改造方案和技术路径。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扩大改造对象范围,实现愿改尽改。支持老年人家庭安装视频照护系统,配置血氧仪、血压计、血糖仪等家用健康监测设备。(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5.着力推介优势产业产品。推动更多先进设备、优质产品、创新技术服务全国大市场。遴选一批符合国家标准的品牌产品,形成优势产业、产品清单,向全国、全省宣传推介。争取更多符合条件的产品纳入国家、省级相关产品目录。(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到2027年,原则上每个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至少建成1个再生资源集中分拣处理中心,全市再生资源回收站点460个,二手车交易量增长至13万辆,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持续提升。

26.健全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完善废旧物资三级回收体系,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两网融合”。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管理,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支持废旧产品设备交易平台发展。完善和更新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办公设备与信息化设备的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持续推进我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和省级“无废城市”建设。到2027年,每个乡镇至少设立1个回收点、主城区回收网点基本覆盖。(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市供销联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创新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模式。发展“换新+回收”物流体系,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推广“互联网+回收”和“以车代库”流动回收新模式,探索灵活便利、适应多样化需求的回收模式。(市商务局)

28.培育二手商品交易平台。鼓励电器电子产品、家电、服装、家具等零售企业利用现有销售网络规范开展闲置物品交易。支持利用现有旧货市场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表等电子产品销售企业开展二手产品鉴定、翻新维修和销售业务。(市商务局)

29.规范二手商品交易发展。完善二手车交易查询平台,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完善二手电子产品信息处置机制,加强二手电子产品信息安全监管,防范用户信息泄露及恶意恢复。推动二手商品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加快再制造产业培育和产品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探索开展汽车零部件、航空等设备再制造业务。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支持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化监管,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实施规范管理。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参与建设再生塑料、再生金属等再生材料使用情况信息化追溯系统。依法查处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行为,依法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违法违规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标准提升行动

32.严格落实能耗、排放、技术标准。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严格落实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和乘用车、重型商用车能量消耗量值等国家标准。优化提升大气、水、土壤等污染排放控制水平。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碳排放核算、清洁生产、设备更新等国家标准研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加强产品技术标准提升。贯彻落实国家对汽车、家电、家居产品、消费电子、民用无人机等大宗消费品质量标准水平,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相关国家、省级标准、行业标准研制。建设标准创新型企业,打造一批重点消费品标准“领跑者”。落实碳标签、碳标识等标准认证体系,鼓励并引导企业参与“双碳”认证。到2027年,培育企业标准“领跑者”产品7个以上、标准创新型企业50家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4.强化资源循环利用标准落实。加强二手产品交易、废旧产品回收利用、再生材料使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宣贯。参与制定一批涉及废旧家电、电子产品等产品设备和材料零部件回收利用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推进电子废弃物整体资源化利用、电子元器件循环产业链等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5.推动标准有序衔接。聚焦高效节能设备、大宗消费品、废弃物回收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省级标准制修订。瞄准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建立重点领域对标达标提标机制,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到2027年,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1项以上,国家标准7项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36.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各职能部门牵头负责谋划储备本领域设备更新、循环利用等重大项目,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省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支持。切实做好上级相关试点申报工作,积极争取试点支持资金。用足用好中央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相关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专项资金等,以及省级财政安排的相关专项资金。持续实施好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等政策。统筹市级专项资金,支持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支持采购符合政策要求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再生资源产品。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精准性。(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等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7.优化金融支持。积极争取货币政策工具和中央财政贴息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用好用足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效节能产品设备生产企业、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发行绿色债券、上市融资和再融资。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生产、服务和消费等环节的金融支持。鼓励引导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乘用车贷款首付比例,合理确定汽车贷款期限和信贷额度。(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江西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江西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8.落实税收政策。落实好购置用于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及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细化实施举措。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及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创新宣传辅导方式,对符合条件企业精细分类、贴标画像,运用多种渠道精准推送政策,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9.夯实要素保障。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加大再生资源回收和加工利用、二手交易市场的用地支持力度,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用能、用地保障,对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环评等前期审批手续办理。优化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住宅电梯更新和加装流程。(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城管执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0.强化创新支撑。聚焦各领域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生产的关键共性技术及核心问题,采用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等方式实施一批市级科技重大项目。支持装备制造生产企业、耐用消费品生产企业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加快相关产品研发升级、扩大生产制造规模。建立产业合作对接机制,推动工业企业加强零部件和原材料就近配套,降低生产成本。加快建设成果转移转化服务网络体系,推进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化。(市科技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1.加强统筹协调。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部门联席会议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实施清单化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省级有关部门汇报衔接,按照行动方案要求,围绕目标加快制定具体落实举措,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视情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因地制宜推出差异化、有含金量的配套政策。(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税务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返回 国际充换电网 首页

能源资讯一手掌握,关注 "国际能源网" 微信公众号

看资讯 / 读政策 / 找项目 / 推品牌 / 卖产品 / 招投标 / 招代理 / 发新闻

扫码关注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国际能源网站群

国际能源网 国际新能源网 国际太阳能光伏网 国际电力网 国际风电网 国际储能网 国际氢能网 国际充换电网 国际节能环保网 国际煤炭网 国际石油网 国际燃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