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奖补资金兑现操作规程》。其中明确提出,审核通过者可按照实际充电量给予0.6元/kWh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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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设施面向社会开放充电设施才可申报奖补
本规程所称的公共充电设施,是指面向社会开放并为电动汽车提供充电服务的公共充电设施(不含住宅小区等按要求配建的充电设施)。本规程所称“充电设施运营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是指市财政年度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电动汽车公共充电设施运营的奖补资金。
奖补主体包括在合肥市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含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投资、运营;充电设施需面向社会开放为电动汽车提供公共充电服务,并按要求接入市级充电运营管理平台,实现对充电设施及充电过程的监督管理、数据采集。
充电服务费上限不超过0.6元/kWh
奖补标准:对接入市级充电运营管理平台的公共充电设施,按政策年度依据实际充电量给予运营企业第一年0.4元/kWh、第二年0.2元/kWh的充电服务费补贴。享受补贴的充电企业收取的充电服务费上限不超过0.6元/kWh(含补贴在内),单个企业年度补贴不超过7000万元。
奖补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兑现
《合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运营奖补资金兑现操作规程》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兑现。奖补范围将根据接入市级充电运营管理平台的企业名单及2023年公共充电设施充电量,确定奖补企业名单及奖补电量。
兑现流程具体如下:
1、企业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订阅相关政策条款,并详细阅读操作规程和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2、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对市级平台提供的充电量数据进行审查,并形成审查结果。
3、联合审核意见经市城乡建设局党组会集体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市城乡建设局报市政府审批,审核结果报市政府批准后作为拨付奖补资金的依据。
4、合肥市财政局根据市政府的批准意见分配奖补资金指标,由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兑现。
5、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发布免申通知,并完成免申企业录入。
6、企业根据收到的部门通知,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上确认企业相关信息。
来源: 国家能源网/充换电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