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获悉,5月1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消费品以旧换新和促进消费实施方案》,《方案》明确:
1.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
2.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3.对个人消费者直接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购车发票金额补贴1000—5000元,此补贴与第1条不重复享受。
4.对个人消费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个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在按购车发票金额补贴1000—5000元的基础上,叠加给予1000元置换补贴。
5.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联动,开展以旧换新和源头让利,加大生产和市场投放力度,对2024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期间销量第一的汽车品牌方给予500万元奖励。
6.鼓励二手车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对当年零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已纳统限额以上二手车销售企业,统计销售增速在10%以上,零售额5000—10000万元的按照1%的标准、零售额10000万元以上的按照1.5%的标准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原文如下:
关于印发消费品以旧换新和促进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和促进消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4月30日
西安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和促进消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商务部等14部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商消费发〔2024〕58号)以及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鼓励和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培育绿色、智能新型消费,促进消费增长,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便民惠民、绿色低碳”原则,以畅通生产、销售、回收、拆解4大环节为目标,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重点品类,组织重点企业,围绕高品质商品供给、便利化去旧回收、针对性政策激励、规范化拆解利用4个方面,在汽车、家电、家居、电子产品等重点领域,通过政策引导、企业让利、线上线下联动的方式,逐步完善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搭建购新、安装、售后、拆旧、回收、拆解全流程服务网络,切实办好消费品以旧换新惠民实事,畅通经济循环,全力实现消费增长。
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推动绿色、智能、高品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
二、以旧换新重点品类
以旧换新以绿色节能、新兴智能和品质提升类消费品为主,覆盖汽车、家电、家居、电子产品等领域。汽车领域主要鼓励将高能耗、高排放、使用年限较长、存在安全隐患的老旧汽车,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支持二手车流通和报废车回收拆解;家电领域主要鼓励将高水耗、高能耗、使用年限较长,存在配件老化、安全隐患的产品,更换为低能耗、低水耗产品,重点支持老旧家电换购一、二级能效绿色家电和新兴智能家电;家居领域主要鼓励使用绿色、低碳产品,支持传统家居品质提升,鼓励旧房翻新和适老化改造,推动家装厨卫“焕新”;电子产品领域主要支持手机、电脑、照(摄)像机、智能手表等绿色智能、时尚潮流商品以旧换新。
三、主要措施
(一)畅通以旧换新服务链路。围绕生产、销售、回收、拆解4大环节,建立全市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企业库,全面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生产端组织品牌生产企业,通过自有物流逆向回收,或委托第三方回收拆解等方式,开展“品牌+回收”。支持品牌生产企业在我市设立法人销售公司,鼓励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销售端组织重点销售企业,提供上门“送装拆收”一体化服务,开展“售新+回收”。支持销售企业配套开展促销活动。回收端组织电商平台开设回收专区,通过线上估值、交易,上门回收、换新的方式,开展“互联网+回收”。支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拓展服务网点,通过电话和网络预约方式,提供上门回收服务。拆解端重点规范“回收+拆解”服务链条。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支持报废汽车、家电等规范化拆解,引导车主将报废车辆交售我市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与省内有资质的拆解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投资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搭建以旧换新消费场景。鼓励家电、家居、家装企业开设线上消费样板间,有条件的打造线下体验式消费空间,构建“大家居”生态体系,为消费者提供家装设计、旧房翻新、局部焕新、个性定制等多场景消费解决方案。支持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换新消费者给予优惠。广泛开展家电家居进社区,汽车县域巡展等活动,拓宽消费场景,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培育绿色、智能新型消费。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级工会,联合家电家居销售企业,开展专场补贴和团购活动。(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放以旧换新惠民补贴。在汽车、家电、家居、电子产品等重点领域,分级分类发放消费品以旧换新惠民补贴,引导消费者以旧换新。鼓励企业对消费者的废旧商品回收给予适当补贴,支持企业配套开展促销活动,通过以旧换新,让利消费者,实现消费增长。支持家电、家居企业进不动产交易大厅,对办理不动产权证市民配套发放家电、家居消费补贴。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对购买家电、家居商品给予适当补贴。(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以旧换新财税金融保障。用好国家和我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统筹市级商贸流通专项资金,支持引导消费品以旧换新和回收体系建设。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等相关税收政策,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适当降低汽车贷款首付比例,加大对消费品以旧换新企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二手车行业融资力度。支持各大银行在销售卖场开设临时服务网点,拓展消费信贷业务,合理确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推广线上即时办理,为消费者提供更多消费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充足的风险保障。(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委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支持二手商品流通。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落实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加快建立西安市二手车交易信息平台,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公示车辆状况,提高二手车交易、维修、出险等信息透明度。发挥二手车交易平台直联买卖双方优势,鼓励二手车经销企业举办二手车展销、促销活动,推动二手车交易减环节、降成本、提效率。依托西安市二手车出口一站式服务中心,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鼓励生产和流通企业发展二手回收业务,培育一批服务便捷、规范高效的二手商品流通企业。鼓励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和电商平台发展,支持“互联网+二手”、售后回购和二手商品拍卖等模式发展,促进二手商品流通。(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数据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完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持续完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构建由社区(村)回收服务点、街道(镇)中转站、区县(开发区)分拣中心、区域交易集散市场组成的全链条四级回收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规划、建设、运营等方面“两网融合”,支持建设一批集中分拣处理中心。鼓励回收企业进社区(村),推动回收企业与物业、社区(村)、街道(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上门回收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利用闲置空间设置家电家居便民回收点和临时存放点,为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出小区提供便利,方便居民开展换新装修。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典型企业,鼓励发展“互联网+上门回收”新型模式。(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供销联社、西安城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企业以旧换新市场行为,提供货真价实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真正让利消费者。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从严查处以次充好、消费欺诈、套取补贴等行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二手商品明确告知等要求,保护消费者退换货、售后服务等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级相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和促进消费工作,形成部门合力。市商务局负责总体协调落实;市统计局负责重点销售企业统计报表监测,协助做好统计分析;市住建局负责督促小区物业协助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进社区,市商务局每月梳理消费品以旧换新社区名单,市住建局督促小区物业协助落实;市财政局负责相关资金保障。具体按照西安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和促进消费任务分工表推动落实。
(二)建立监测机制。市商务局会同市统计局建立消费品以旧换新重点企业库,动员企业广泛开展以旧换新,每周监测消费补贴发放及核销情况,每月监测企业统计销售情况,及时掌握消费品以旧换新开展情况。对零售额负增长企业逐个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帮助企业稳定和扩大销售。
(三)扩大政策宣传。通过组织西安发布、西安商务等官方媒体,社会媒体平台,以及室外LED屏等多种宣传渠道,对消费品以旧换新和促进消费相关政策措施进行精准解读和广泛宣传报道,组织销售企业在经营场所营造消费品以旧换新和促销氛围。
(四)强化属地保障。各区县、开发区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政策,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梳理辖区重点企业,组织企业广泛参与,跟进做好政策宣讲、培育纳统、消费促进等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2024年西安市汽车以旧换新和促进消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和商务部等14部门《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商消费发〔2024〕58号),以及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积极推动汽车以旧换新,促进汽车消费,制定此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组织汽车(含二手车)销售企业,全面开展以旧换新和让利促销活动,鼓励消费者以旧换新,加快新车、二手车市场流通,促进汽车消费增长。2024年,我市新车、二手车(不含出口)交易量分别增长10%、15%,二手车出口量增长20%,报废机动车回收数量增长30%,全市限额以上汽车消费增长10%。
二、主要措施
(一)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
(二)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三)对个人消费者直接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按购车发票金额补贴1000—5000元,此补贴与第1条不重复享受。
(四)对个人消费者转让(不含变更登记)个人名下乘用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在按购车发票金额补贴1000—5000元的基础上,叠加给予1000元置换补贴。
(五)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联动,开展以旧换新和源头让利,加大生产和市场投放力度,对2024年西安市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期间销量第一的汽车品牌方给予500万元奖励。
(六)鼓励二手车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对当年零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已纳统限额以上二手车销售企业,统计销售增速在10%以上,零售额5000—10000万元的按照1%的标准、零售额10000万元以上的按照1.5%的标准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
三、组织实施
(一)第1条、第2条补贴措施
补贴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12月31日,消费者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提交补贴申请,补贴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具体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商消费函〔2024〕75号)组织实施。
(二)第3条、第4条补贴措施
1.补贴时间。
第一阶段:2024年5月1日—6月30日。
第二阶段:根据消费市场运行情况视情适时组织。
2.补贴标准。
3.补贴条件。
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补贴措施适用于在西安市登记注册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车,并开具交易发票;个人消费者转让个人名下乘用车补贴措施适用于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备案的西安市二手车市场、经销企业进行交易,并开具交易发票。
4.补贴方式。
消费者在补贴平台上提交补贴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直接拨付消费者预留银行账号。
(三)第5条、第6条补贴措施
采取事后专项申报的方式,经审核无误后,奖补资金直接拨付企业。
四、绩效评价
补贴购买新能源汽车约10万辆,直接带动汽车消费220亿元,带动新增汽车消费60亿元,全年限额以上汽车销售额增长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