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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车险自律公约背后的博弈

日期:2023-12-06    来源:中国汽车报网  作者:郝文丽

国际充换电网

2023
12/06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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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汽车保险 车险行业 人保财险

在严管与乱象并存的车险市场,头部企业的一纸自律公约向行业释放出什么信号?

近日,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太保产险、国寿财险、中华财险、大地保险、阳光产险、太平财险等8家头部财产险公司共同召开了车险协同会,并制定签署了《车险合规经营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稳健经营的车险发展生态,行业“报行合一”再向前一步。这也是近年来车险行业首个头部企业签署的自律公约。

直击要害

严格执行“报行合一”    

一段时期以来,财险公司的车险业务面临着增速放缓、赔付增加、费用上升的三重压力。压力当前,突破“报行合一”的限制,加大费用投入,是提升保费最有效的手段。

当前,正值车险“二次综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各地“报行一致”、“明折明扣”推进的关键时期。为此,监管方面持续保持车险监管高压态势,对带头投费用、抢市场的机构采取有力措施,打早打小,防止个别机构行为影响整个辖区车险市场稳定。

此次8家财险公司签署《公约》,主要是对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规范车险市场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加强车险费用管理的通知》两个文件的具体落实,在此基础之上新增了关于“报行合一”、增值服务管控以及从业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

《公约》明确提出,依法合规原则、最大诚信原则以及公平竞争原则3大自律原则。其中,在第三章自律规范中新增三条相关规定。

车险费用“报行合一”方面,《公约》在第七条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严格执行车辆保险条款费率管理有关规定,严禁对条款费率“报行不一”,不得以各种理由随意扩大或缩小保险责任,不得随意变更报批报备的条款费率;二是不得偏离精算定价基础,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车险产品,开展不正当竞争;三是车险手续费比例不得超过报批报备上限。

增值服务管控方面,《公约》在第十一条做出明确表态:不得通过返还或赠送现金、预付卡、有价证券、保险产品、购物券、实物或采取积分折抵保费、积分兑换商品等方式,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公约》还在第十二条中提到了关于从业人员的管理:加强从业人员合规教育、持续培训和严格监督,使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自律公约开展业务。应立即纠正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及自律规范的,予以坚决查处。

汽车保险行业资深人士邹俊波指出,车险行业乱象问题的整顿,依旧任重道远。此次《公约》没有明确的手续费率档次划分,更多是要求理念上的同频,直指严格执行“报行合一”,车险手续费比例不得超过报批报备上限;不得虚列“会议费”、“咨询费”、“服务费”;强化中介渠道管控;不得拒保营运车等高风险车辆,这对于进一步净化当前的车险市场环境而言,至关重要。

头部企业带头

行业信心倍增    

今年是车险综合改革落地的第3年。2020年9月19日,为更大程度地让利消费者,并规范市场发展,以“价格只降不升,保障只增不减,服务只优不差”为目标的“车险综改”正式实施。目前,“降价、增保、提质”阶段性目标已全面达成。

为了巩固车险保费价格、手续费率“双降”局面,今年6月以来,监管部门在车险综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在3个月内连续发布了两份针对车险市场的重要通知。

原银保监会财险部印发《关于规范车险市场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提到随着行业内外部情况发展变化,部分地区和机构靠手续费竞争等问题又有所抬头,个别地方比较严重。为了严控手续费恶性竞争再抬头,从五大方面压实责任,重拳整治车险市场乱象,严禁盲目拼规模、抢份额。

9月底,金融监管总局下发《关于加强车险费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强车险费用内部管理,持续健全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强商业车险费用监督管理。

监管屡次出手的背后,是车险行业不正当竞争的泛滥。车险手续费提升,导致综合成本率上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车险行业综合费用率平均值为27.85%,比2022年同期平均值高出1.13个百分点。此外,车险行业综合成本率逐步攀升,今年6月达到97.88%,较2022年同期高出1.23个百分点。

今年仍不乏保险公司因套取费用而被处以罚款。5月2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18年9月至2020年8月,一大型财险公司在车险业务经营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管控车险业务费用,多家分支机构通过业务及管理费、手续费及佣金、间接理赔费用等科目共列支20.11亿元,用于支付车险手续费等市场费用。

邹俊波指出,上述8家险企占据车险市场近9成份额,一举一动对行业影响重大。8家财险公司带头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稳健经营的车险发展生态,意味着财险公司开始从被动规范走向主动规范,有助于重塑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车险服务。

自律公约能否真正起到约束效果?邹俊波进一步指出,行业对于公约的信心取决于两个方面:其一,签署公约的险企在行业内的影响力和实力,如果头部险企能够引领行业的发展,那么其他险企可能更倾向于遵守公约;其二,监管的执行力度,监管机构对于公约的执行力度越大,行业对公约的信心也就越高。

车险“开卷”

拼精细化运营和服务    

今年年初,原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由0.65~1.35扩大到0.5~1.5,“二次综改”发令枪响。6月1日“二次综改”推向全国,监管也陆续出台政策,明确严惩带头拼费用、抢市场行为,严格要求“报行合一”。之后,多个地区的保险协会先后组织召开车险合规经营推进会或车险自律座谈会。

邹俊波告诉《中国汽车报》记者,车险“二次综改”后将自主定价系数扩大到0.5~1.5,保险公司自主定价空间更大了。没放开前,保险公司主要定价模式是拼费用、拼折扣的粗放竞争模式,放开后,逐步转变为拼数据、拼模型的全方位能力比拼,保费价格差距拉大。

对于优质车主而言,保费有进一步下降的空间。保险公司可以适当下调优质车主的保费,增加竞争力。对于非优质车主,可以上调保费,提升保费充足度的同时,倒逼该类车主提高风险意识,从而提高保险的社会效益,这对于部分消费者来说,确实有所受益。

另一方面,高风险的营运车辆投保问题得到解决。此前,按照1.35的定价系数所做的业务,可能依然无法覆盖理赔成本,这也是为什么部分保险公司拒保大货车的直接原因,定价系数的调整使一些高风险板块投保难的问题得到缓解,这能够促使更多高风险车辆得到保险覆盖,提高整体市场的包容性。

车险“二次综改”是涉及民生的大事,自车险综合改革实施以来,不少险企在车险业务经营过程中,不断积累相关数据,提升定价能力,从而带来车险价格下降,利好消费者。本次车险协同会期间,与会公司还向财险行业各主体发出《自律倡议书》,号召行业坚持一切工作以社会和人民的需求为出发点,共同维护良好的车险市场秩序,为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贡献车险方案。

邹俊波认为,在车险业务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足感,在当下的市场环境中,把业务做细、把服务做好是关键抓手之一。保险公司特别是面临更大挑战的中小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利用自己的资源禀赋,做好差异化业务,如在自动驾驶、辅助驾驶方面与车企深度合作;精细化网约车风险筛选,从这片“红海”中找到“蓝海”。不容忽视的是,车险市场“开卷”,险企未来拼的就是精耕细作和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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