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城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六条政策措施》要求,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高绿色能源使用比例,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覆盖面,包头市生态环境局从实际出发,科学研究确定建设规模和布局,全力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经研究拟建设充电桩9台,目前,经过前期筹备及安装,已建设完成投入使用交流电慢充桩5台,正在建设安装交流电慢充桩4台,计划11月中旬投入使用。从源头上做好绿色出行后勤保障工作,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及创建节约型机关作出贡献。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将有效地解决广大干部职工新能源汽车充电难的现实问题,让其享受到经济便捷的充电服务保障,为其提供更加舒适的工作环境和更加便利的工作条件,同时也在倡导绿色低碳出行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多元化的保障范围和多种充电模式的设备布局,为全楼干部职工带来极大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