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而复始的新能源汽车下乡能否真正驶入人间。
6月16日,2023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正式启动。与以往不同,今年的“下乡”首次采用了三城联动的形式,在江苏惠山、湖北荆门和海南琼海三地同时展开。
新能源汽车下乡是好事,并且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提升,参与下乡的产品也越来越多,今年参与的车型再创新高增加到了69款车型,合资品牌国产品牌都加入其中,并且还包含了不少热销车型。
根据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指示,农村地区具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诸多优势条件,开展下乡活动不仅对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具有积极意义,也将为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注入新的动能。
截止目前国内已经开展了三年的新能源下乡活动,下乡活动走过10个省(市),开展了17站活动,发布了6批下乡车型目录,近200款新车,下乡车型实现销售超400万辆,新能源汽车消费成为乡村地区新的消费热点和亮点。
家住中部地区某三线城市的小王最近也想借着新能源下乡的机会换一台新能源汽车,但是在看车之后却动摇了小王的选择,家住在老小区的小王,小区内没有条件安装充电桩,而最近的公共桩又离家有些远,并不方便的充电让小王陷入了犹豫。
而现实中像小王一样有顾虑的消费者还有很多,并且不止三四线城市有这样的问题,大城市同样也存在着一桩难装的困境。
限量版的充电桩
早买早享受,这对于新能源汽车来说尤为重要,特别是尽早的安装上属于自己的充电桩尤为重要,因为在绝大多数小区内充电桩都是限量版的。
按照现行的《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 100-2015的设计要求,新建住宅的地库充电车位仅需要提供10%的布置即可,这就意味着自2015年12月1日起按照此规范设计的小区地下车库只有10% 的车位能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
一旦超过了10%的上限后,就无法直接安装充电桩,因为设计容量为10%,所以小区内的变压器和车库的电气线路全部都是按此比例进行的设计,如果需要增加充电车位就需要增加或更换电缆,同时还可能要更换小区内的变压器。
其实相关部门也注意到了该问题,现行的设计标准已经难以满足居民对于充电的需求,在新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系统设计标准》T/ASC 17-2021中就将原有设计的10%改为了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但是因为该标准只是推荐性标准,并不具有强制性,所有在具体执行下地产开发商都选择了预留安装条件,充电车位还是按照10%的比例进行设计。
短时间内这些小区的充电桩安装不会有什么困难,但是超过10%后就会出现虽然有预留安装条件但却没有人负责安装的问题,作为开发商已经完成了竣工验收,自然不可能再负责安装,然后就陷入物业和业主之间的博弈,扩容需要的费用就自然而然地成了争论的焦点。
根据国内某甲级建筑设计院造价工程师的分析,如果开发商在建设期间按照100%建设充电设施,整个地库的安装造价将扩大5%-10%左右,而这部分成本很难从商品房销售中收回,所以开发商必然能省则省。
根据了解在一些二三线城市的新建项目中,开发商连预留的安装条件都节省掉,而这些问题再短时间内还很难被发现。
新建小区的充电车位数量不足的问题再短时间内可能还不会成为热点,但是在老旧小区中已经需要面对无桩可装的困境了。
在上海松江某1997年建好的小区中,没有地下车位,地上每单元12户预留了两个电表的冗余设计,但是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普及,这预留的两个电表都被安装了充电桩,如果还有第三户需要安装充电桩将只能选择飞线,并且电力部门很难同意。
而这个小区的电力预留已经远大于全国平均水平,更多的地方则像前文提到的小王家里一样无法满足安装充电桩的需求。
而除上海之外的更多十八线乡镇区域,这样的问题更加复杂。
公共桩或成良方
2023年5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意见,部署加快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
5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并建议加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本次参加新能源下乡的三个地区就非常有代表性,根据统计今年1到5月,充电基础设施增量为114.7万台,其中公共充电桩同比增5.1%,私人充电桩同比增24.5%,从地区上来看长三角、珠三角和海南的充电桩数量增长较快。
其中海南省是我国最先明确禁售燃油车的省份,其在新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上也走在全国前列,据统计截至2022年底海南全省累计建设充电站2341座,换电站49座,充电桩(枪)总数7.54万个。全省电动汽车车桩比2.2:1,实现了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所有乡镇充电桩全覆盖。
而海南的加油站数量则被严格的控制在900座左右,在海南找充电站要比找加油站更容易些。
同时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关于充电设施建设的政策法规也在快速的推动,例如上海已经印发了《上海市公共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将重点地区的充电车位比例提升到了15%和12%。
深圳市在《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的征集意见稿中将公共停车场充电桩的建设比例则提高到30%。
当短时间私人充电桩发展得不到快速解决的时候,公共充电桩成为了新能源车主的唯一选择,大力发展公共充电桩或许是目前解决私人桩难装的最好办法。
当新能源汽车销量不断增长的同时,充电桩竟然成为制约销量的一道难关,虽然我国在能源网络上有着全球最大的供电网络,但是在用电的最后一公里却依然还有很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时代的快速发展,导致了规范与现实不协调。
在一线城市已经快速的制定地方标准来满足城市的发展,但是二三线城市和广大的乡镇还在按照全国性规范执行,希望随着新能源下乡政策的带动可以推动这些地区的地方性法规尽快落实,不要让小小的充电桩成为新能源汽车下乡路上的绊脚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