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定的《广州市供用电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立足推动能效水平提升和能源绿色低碳发展,通过有效管用的制度设计,将有力保障广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该《条例》分六章,共四十七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完善规划编制、加强用地保障、优化审批程序等措施,强化供电设施的建设保障。二是通过明确责任主体和相关措施,加强对供电设施管理与保护。三是规范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对安全供用电提出明确要求,维护供用电秩序稳定。四是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促进部门协作,形成供用电监管合力。
《条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新型能源设施发展等新领域作一些前瞻性规定。一是要求电网专项规划预留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通信基站、储能设施、分布式发电等新型设施设备的接电并网条件。二是要求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产业园区、商业街区、公共停车场,应当建设电动汽车等设备的充换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条件。三是要求供电企业及时为符合条件的新型设施设备接电并网,并规范既有用户通过转供电方式为新型设施设备供电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