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市财政局印发《北京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3年版)》,进一步明确在车辆集中采购中,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强化政府采购对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的支持。新版政府采购目录将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新版目录按要求对原有品目进行相应细化,调整后品目名称编码与资产管理品目相统一。如:原有目录中打印机以喷墨、激光等技术进行分类,现调整为以彩色、黑白等功能进行分类;原有目录中车辆分为乘用车、客车,现调整细化为轿车、越野车、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原有目录中的家具用品,现调整细化为钢木床类、木质床类、办公桌、会议桌等22个品目。
另外,新版目录将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导向作用方面,对首次投放市场的科技创新产品、服务,政府采购将率先购买,不得以商业业绩为由予以限制。在强化政府采购支持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方面,进一步明确在车辆集中采购中,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率先在朝阳区、通州区试点执行《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