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我省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省发改委牵头起草《关于加快推动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发展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对推动能源绿色转型、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省在相关领域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宁德时代电化学储能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21C创新实验室、福州大学清源创新实验室等一批高能级创新平台相继设立,成为承担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重要载体,涌现出宁德时代、宁德新能源、中创新航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带动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粘结剂、导电剂等上下游产业链不断完善,在全国锂电新能源新材料市场格局中占据重要地位。
为充分发挥我省在锂电新能源新材料领域先发优势,确保产业发展有序推进,我省组建成立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协调小组,深入开展调研,结合产业发展实际,编制形成《实施意见》,该文件将作为我省“十四五”期间培育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重要支撑,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围绕推动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完善的产业生态体系,明确“创新引领,自主可控”“龙头带动,市场引导”“示范应用,场景先行”的基本原则,提出争取到2025年,锂电产能规模突破500GWh,全产业链产值超过6000亿,全省累计建成电动汽车换电站达1000座以上,以宁德为核心、全国知名的新能源材料产业核心区基本形成。
(二)支持措施
《实施意见》围绕高端补链、终端延链、整体强链,提出聚焦六个方面做好产业发展培育工作:
一是在打造自主可控产业创新体系方面,以点带面,突出重点。在做优做大我省已设立的一批锂电新能源新材料创新平台基础上,再新建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开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探索以“揭榜挂帅”形式,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加快推进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化;支持福建省创新研究院建设新能源电池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全过程一站式的锂电池创新综合服务。
二是在培育完善锂电产业链条方面,做大龙头,延链补链。
明确要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先发优势,加速技术迭代、产品升级和产能扩充,推动宁德、厦门加速培育产业发展集聚区,同时围绕各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和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引导企业申报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健全全生命周期资源综合管理,促进锂电新能源产业“全链条、矩阵式、集群化”联动发展,培育形成福建特色新能源产业集群,并争取纳入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程。
三是在推动多元化应用示范方面,明确方向,强化配套。
全面推广“新能源+储能”一体化开发模式,实现储能与新能源发电的深度融合、联合运行,鼓励各类已建、在建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项目参照配建储能设施;对换电基础设施电力增容等审批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理流程;积极推动换电模式发展,支持各设区市研究出台“十四五”电动汽车、电动船舶充换电站等支持措施,有序开展换电基础设施和网络建设。
四是在强化产业发展要素保障方面,瞄准痛点,精准支持。
优先保障锂电新能源新材料创新平台、产业基地、重点项目等用地用海需求,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地区,省发改委安排前期工作经费支持;鼓励省超算中心与锂电新能源新材料领域龙头企业深入合作,以最优惠价格满足产业发展算力需求;推动福建省绿色产业基金、海洋经济产业基金等投向锂电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优质项目;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推动争取优惠利率的“碳减排支持工具”贷款支持,运用各类央行政策工具为企业提供低利率信贷资金支持。
五是在完善产业人才支撑体系方面,加强引培,优化机制。
实施省级高层次人才认定支持、产业领军团队支持等项目,吸引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顶尖人才携技术、团队来闽进行项目落地转化;支持省内高等院校设立新能源产业相关院系、学科,强化专业建设,与省内龙头企业深度合作定向培养专业人才;推动建立一批高标准产业生态孵化器、加速器和开放实验室,依托“9·8”投洽会、“6·18”海创会、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平台优势,举办专项对接活动,打造机制灵活的创业加速器。
六是在加强产业发展统筹协调方面,做好保障,强化管理。依托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协调小组,完善省、市、县三级协同联动机制,加强对锂电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引导各地加大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严格履行审批、安全、消防、环保等管理程序,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处室:高技术产业发展处
高技术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591-87063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