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人大第十九届一次会议第4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快滕州市充电桩建设的建议)
滕州市发改局按照山东省、市发改委、能源局关于充电基础设施相关政策要求,督促有关单位做好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现有设施情况,滕州市已投运各类充(换)电站89座,建成充电桩1935个,主要分布在高速服务区、市政公共停车场、大型商业区、景区、居民小区等区域。共有公交运营企业四家,新能源公交车共1009部,集中式充电场所14处。现有充电桩608个,电桩规格分别为150kw、180kw和360kw。
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示范小区建设情况,目前,我市计划申报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示范小区共两个,分别是中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缇香郡璟园小区和兴腾置业有限公司的清水湾尚品小区。目前已建成直流充电桩2台,交流充电桩83台,总功率841kW,所有充电桩均已投入使用并申报接入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计划建设充电站情况,根据车流量及停车场周边环境,计划在杏坛广场停车场,龙泉小学停车场、火车站广场停车场建设停车场分散式充电站。在荆河公园门口,远航国际周边停车场,行政审批中心停车场等处计划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交运公交公司计划在西岗汽车站、公交客运换乘中心、BRT交通综合服务中心共建设集中式充电桩80个。
二、下一步工作
一是推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市住建局、规划编研中心应监督实施新建住宅小区应将充电基础设施供电线路敷设至专用固定停车位,或预留扩建敷设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
二是完善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加快大型城市综合体、商场、超市、文体场馆、医院、宾馆以及交通枢纽等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到2022年底前占车位比例不得低于15%。新建大型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停车场,按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三是加快专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公交、环卫等定点定线运行的公共服务领域电动汽车,优先在停车场站配建充电设施,在道路沿途因地制宜建设快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