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记者从省经信厅获悉,安徽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企业(站)培育工作,加快构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助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急需专业回收解决方案
近年来,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态势良好,需求量不断攀升。截至2020年底,新能源汽车保有(上牌)量已达9.7万辆,动力蓄电池合计重量约7万吨。“十四五”期间,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退役总量将逐步进入高峰期,预计到2025年,全省退役动力蓄电池总量将突破3万吨。
退役动力蓄电池如果未经妥善处置,可能会出现触电、燃爆、腐蚀等隐患,将威胁公共安全。电池正极材料中含镍、钴等重金属,不经专业回收处理会造成重金属污染。电池中相关资源如未有效回收利用,将直接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
目前,许多没有专业电池分解设备的拆车厂及小作坊因为技术不到位,在拆解电池过程中存在风险;且回收利用率较低,造成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许多消费者不了解废旧动力蓄电池的危害,也不清楚正规回收渠道,导致大量退役动力蓄电池未进入回收环节,成为新的环保隐患。“设立专业企业,对退役动力蓄电池进行回收利用迫在眉睫。”省经信厅相关负责人说。
建设区域中心企业(站)
据介绍,区域中心企业(站)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满足一定条件,从事新能源汽车退役动力蓄电池贮存转运的大型站点,同时兼具检测以及梯次利用或再生利用等其他功能。原则上一个设区市内设立一家,其中区域中心企业在同一设区市可以一企多点。区域中心企业(站)应当能够完成本区域范围内退役动力蓄电池回收任务,鼓励远期预留对低速车锂电池的回收利用能力。
区域中心企业(站)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除满足《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和运营指南》所列内容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工厂应依法设立,在建设和生产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经营服务范围涵盖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领域,近一年来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应满足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有关要求,具备信息化溯源能力,需接入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溯源管理平台安徽履责板块;区域中心企业(站)每个站点单独用于收集贮存的场地面积应不低于1000平方米,废旧动力蓄电池贮存量应不超过200吨,同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专门从事电池回收的从业人员不得少于5人;具备覆盖本区域内退役蓄电池回收能力,制定完善的回收方案等。
值得一提的是,有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电池生产企业、梯次利用企业可以通过自建、共建方式建设区域中心企业(站),再生利用企业、汽车拆解企业、检测企业通过参与共建的方式建设区域中心企业(站),单纯回收企业原则上不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