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印发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文件指出,在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中,山西的新发展战略定位为打造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试验区、成为京津冀一体化重要成员、建设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研发制造基地、特色优势有机旱作农业科研和功能食品生产基地、国际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打造华北地区重要绿色生态屏障、铸造拱卫首都安全“护城河”。
文件规定,“十四五”时期,山西经济社会发展要努力实现主要目标,包括: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基本形成,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初步形成,其中,信创、大数据、半导体等3—5个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新的支柱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突破1万户,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其中,文件要求,推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统筹考虑电网条件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利用采煤沉陷区、盐碱地、荒山荒坡等资源开展集中式光伏项目。探索立体利用土地发展清洁能源模式,推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与建筑、交通、农业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提升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加快推进“新能源 + 储能”试点,推动储能在可再生能源消纳、分布式发电、能源互联网等领域示范应用。发挥焦炉煤气制氢等工艺技术低成本优势,有序布局制、储、加、运、输、用氢全产业链发展。因地制宜推进水能、地热能、生物质能、核能等开发布局。
此外,文件提出,提升清洁电力发展水平。立足电力外送基地战略定位,推进电力资源跨区域配置能力建设。适应煤电从主体性电源逐步向基础性电源转变趋势,探索大容量、高参数先进煤电项目与风电、光伏、储能项目一体化布局,实施多能互补和深度调峰,提升电力供给效率。深化电力市场建设,构建“中长期 + 现货+ 辅助服务”的现代电力市场体系。以市场化、法治化、公平性、可持续为方向,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电价支持政策体系,努力把能源优势转换为新兴产业发展的竞争优势。到 2025 年,电力外送能力达到 5000-6000 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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