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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鼓励企业采取“新能源+储能”“独立储能电站”“风光储一体化”等方式参与储能建设

日期:2021-03-10    来源:国际能源网

国际充换电网

2021
03/10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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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化学储能项目 生物质能 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3月9日,安徽省能源局下发《关于建立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2021-2023 年)的通知》。

文件要求所有2021-2023 年拟开工建设(含在建)的光伏发电、风电、电化学储能、生物质能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在2021 年 3 月 25 日之前报送省能源局,进入项目库。

其中,在关于电化学储能项目建设方面,文件提出,要鼓励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及第三方社会资本采取新能源+储能、独立储能电站、风光储一体化等多种方式,共同参与储能项目建设。文件提出3点申请条件:

1、电化学储能电站应明确投资主体,投资主体已与所在乡镇(街道)及以上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开发协议。

2、明确电站规模、应用场景及初步电网接入方案。

3、提供计划开工时间和预计并网时间。

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方面,文件提出以下两点要求:

1.拟开工建设抽水蓄能电站需在国家批复的选址规划内,并提供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拟开工建设、首台机组并网及全部机组建成时间。

2.储备项目需经站址资源普查符合建设条件,拟申报纳入国家新一轮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同时电站选址不得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开发区域,可提供县级及以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支持性意见。

以下为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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