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发改局公布《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下文简称《征求意见稿》)。佛山市拟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的基础上,对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金额的100%确定地方补贴标准。
佛山出台该办法,旨在通过资金扶持推进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加速燃料电池车辆商业化进程,推动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佛山市交通能源消费结构转变,强化车辆尾气污染防治,加快环境治理步伐。
根据《征求意见稿》,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构成,市、区按照2:8比例共同对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进行补助。
这笔补贴的受益者是谁?
原则上,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地方财政补贴补助对象为燃料电池汽车消费者,申报主体为消费者。若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在销售燃料电池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地方财政补贴金额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的,则申报主体为车辆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地方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贴资金拨付给车辆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关于补贴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佛山市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贴的基础上,对燃料电池汽车按照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金额的100%确定地方补贴标准。各级财政对车辆购置补贴总额(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国家补贴+地方补贴+消费者支付金额)的60%;如补贴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的60%,按车辆销售价格的60%扣除上级补贴后计算佛山市地方补贴。
而申请补贴的燃料电池汽车须满足多项条件。包括须纳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及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车辆累计运营里程须达到2万公里等。同时,须安装、使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车载终端、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等远程监控设备,并按规定接入政府或生产企业建立的监控平台。
此外,佛山市燃料电池汽车地方财政补贴资金的补贴范围拟设定为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22日期间依法初次注册登记在佛山市并符合佛山市补贴条件的燃料电池汽车。其中,公交车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3部门关于修订佛山市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据记者统计,目前广东佛山已开通多条氢燃料电池公交线路,运营燃料电池车的数量合计近774辆(截至2019年);而不久之前,在佛山市南海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上,南海区又将投入186辆金旅氢燃料公交车,欲开通40条氢燃料公交线路。至此,佛山将成为国内氢能汽车推广规模最大、使用最密集的区域,预计今年将迈进“一区千辆”的应用规模。
佛山氢能产业发展模式
曾经记者有分析到佛山的氢能发展模式,以飞驰汽车为例,以小见大,佛山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先采用成熟技术,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产品下线,形成一定规模后再在合适时机进行技术的升级、替换;二是在发展过程中不再重复其他地区走过的弯路,形成先发优势,使其产品和应用规模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三是特事特办,敢闯敢干,在没有成熟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大力推进各类标准法规的制定,先试先行,从而确立了佛山氢能产业的先发优势。
记者调研全国氢能产业集群发展模式后,将中国氢能产业业集群的发展逻辑、路径和方式归纳为三个模型,如图1所示,佛山属于标准的模式三,即政策驱动成功案例。亮点是,在没有技术、也没有产业情况下,硬是靠招商引资、技术引进、政策激励打造出一个产业,这种模式难度最高,在中国鲜有成功案例。
记者认为,佛山模式与我国发展高铁产业的模式有一定的相似性。在产业发展的无人区,只有敢为人先,才能占领产业的制高点。佛山模式对后来者具有一定积极的借鉴学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