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代码:300750 证券简称:
宁德时代 公告编号:2018-061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宁德时代”或“公司”)与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吉润”)已于2018年12月20日签署合资经营合同,拟共同出资设立
合资公司。
2.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需申报反垄断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与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3.法定代表人:安聪慧
4.注册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矸恒山路1528号
5.注册资本:47,663.6575万美元
6.经营范围:轿车关键零配件的研发、生产、推广及提供相关的售后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除化学危险品);企业的管理咨询服务;旅游信息咨询;会务服务;计算机系统技术、自动化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
硬件、通讯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控制关系:控股股东为CenturionIndustriesLimited(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175.HK),其主要股东为李书福)。
8.公司与浙江吉润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主要资金来源于公司的自筹资金。
2.拟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锂聚合物电池、燃料电池、动力电池、超大容量储能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及可充电电池包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及售后服务;锂电池及相关产品的技术服务、测试服务以及咨询服务。
(2)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币种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宁德时代 人民币 51,000 51%
浙江吉润 人民币 49,000 49%
注:上述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作目标
双方致力于共同设立并经营在质量和价格等方面具有综合市场竞争力的动力电池产品公司,以盈利与可持续发展为其长期目标。
2.投资金额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未来如需进一步增资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合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1)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浙江吉润提名2名董事,宁德时代提名3名董事。
(2)合资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名,总经理由宁德时代委派,副
总经理由财务负责人担任,财务负责人由浙江吉润委派。
4.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于双方盖章、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五、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有助于公司与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建立全面的、深度的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和利用双方在各自领域的领先优势和资源,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规模,从而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
六、存在的风险
1.市场风险: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市场情况受下游新能源电动汽车推广情况和相关产业政策影响,且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如市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合资公司的经济效益产生影响。
2.管理风险:合资公司设立后可能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从而可能对合资公司经营的预期目标产生影响。
七、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对公司长期发展和战略布局具有积极影响,从长期来看,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八、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或变化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九、备查文件
1.《合资经营合同》
特此公告。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