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地方预决算公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报”,为了读懂政策,咱就用大白话来逐字解读,深度提炼政策精髓。
财政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决定,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以执行2014年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新《预算法》为抓手,严肃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推进财政改革、规范财政管理,加大了财政执法和处理处罚力度,并依据公正公开的原则承诺及时对社会公布检查结果。
2015年下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财政部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重大检查,发现了一批违反新《预算法》及财经纪律的典型案例。现将地方预决算公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一、关于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略)
二、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国家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是促进汽车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十二五”期间,财政部会同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出台了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措施,鼓励企业生产销售和用户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生产、购买、更要使用!】。自2009年起,中央财政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予以补助,截至2015年底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助资金334.35亿元。在财税扶持政策推动和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产销量均快速增长。截至2015年底,新能源汽车累计生产49.7万辆,销售约44万辆,我国已成为全球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最大的国家。
随着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推广数量的快速增加,个别企业【查了很多问题,但不希望打击面太大】受利益驱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骗取和违规谋取【区别定义、区别对待】财政补贴,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侵犯了守法企业研发生产新能源汽车的合法权益,对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造成了恶劣影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所以不得不查】
为整顿行业秩序,严肃财经法纪,回应社会关切,国务院办公厅组织了督查,我部于2016年初组织力量,对90家主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涉及2013-2015年已获得和已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40.1万辆,抽查13.3万辆已销售的新能源汽车的运营状态。【核查方式:全检申报,抽检运行】检查发现,一些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涉嫌骗取财政补贴,部分车辆未销售给消费者就提前申报补贴,不少车辆领取补贴后闲置。现对5个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意思是这几个是最恶劣的,其他案件不再曝光了,非公开处理】。
(一)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通过编造虚假材料采购、车辆生产销售等原始凭证和记录,上传虚假合格证,违规办理机动车行驶证的方式,虚构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业务,虚假申报2015年销售新能源汽车1131辆,涉及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6156万元。【虚构业务、虚假申报、有牌无车】
(二)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683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1921万元。【大量未完工,有牌无车】
(三)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154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5574万元。【有牌无车】
(四)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327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810万元。【有牌无车】
(五)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申报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新能源汽车中,有252辆车截至2015年底仍未完工,但在2015年提前办理了机动车行驶证,多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560万元。【有牌无车、有车缺电池】
对上述5个典型案例的处理结果是:对恶意骗补情节最严重的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取消其中央财政补贴资格,2015年生产的全部车辆中央财政不予补助,追回2015年度预拨的全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同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取消其整车生产资质。
对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深圳市五洲龙汽车有限公司、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奇瑞万达贵州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追回2015年度2416辆违规上牌车辆获取的中央财政补助预拨资金,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按问题金额50%处以罚款。同时,自2016年起取消上述4家企业中央财政补贴资格。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其问题车型从《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予以剔除。
【措施有:1、取消补贴资格;2、追回全部资金并罚款;3、删除目录不准卖车】
对上述4家企业2015年生产销售的其他新能源汽车,由当地监管部门逐一严格审核后重新申报,确无问题的车辆可按原政策中央财政继续予以补助。上述4家企业何时恢复执行中央财政补贴政策,视地方政府和企业整改情况而定。届时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共同核查验收,验收合格报国务院批准后方可恢复执行财政补贴政策,但不恢复预拨财政补贴资金资格。【再审核,区别对待无问题车辆,给予整改机会】
对检查中发现的其它问题【此处没说,但是还包括有车缺电、标实不符、关联方及经销商闲置、终端用户闲置4类问题】,我部将视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一是对存在“有车缺电”和“标实不符”问题的企业,追回2013、2014年问题车辆已获取的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并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按问题金额的30%处以罚款;对2015年问题车辆不予清算。
对涉及此类问题的企业2016年财政补贴预拨资格予以取消,但其依法合规生产销售的车辆,仍可按规定申报财政补贴。二是对闲置车辆在2015年清算中暂扣中央补助全部或50%的中央补助。其中:对于车辆符合出厂标准但出售对象是关联企业而非终端用户、提前谋取补贴的【企业,以关联企业租赁商业模式居多】,涉及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暂缓清算,待车辆卖给终端用户并实际应用后,再按实际交付和应用年度的补助标准进行申报,经有关部门严格审核后再予清算。
【1、诸多企业的预拨资格取消,车厂资金压力骤增。2、闲置车辆暂扣补贴。3、租赁商业模式车辆投运后再算补贴,将减缓推广数量和速度,】
对于车辆虽然卖给终端用户、但在获取财政补贴后闲置的(不含租赁公司类),在清算时只按正常补助标准的50%结算。一年后达到利用率标准再拨付余款。如一年后仍然闲置,则取消补贴资格,并追回已拨付的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卖给终端用户的车,闲置也要暂扣50%补贴,甚至不补贴】
根据问题严重程度,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向问题企业所在的省市地方政府进行通报,要求当地政府进一步核查追究相关监管部门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交当地行政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及检察机关处理。对相关企业骗取地方财政补助资金的行为,由地方参照上述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为保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良好势头,下一步,财政部将与有关部门联合下发补充通知,要求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按照上述处理原则,对相关企业报送的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报数据进一步审查核实,积极稳妥做好2015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工作。对财政部此次检查未涉及的企业,由地方开展进一步核查。同时,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修订完善产业扶持政策,及时提高准入门槛,引领技术进步,适时采取补贴退坡办法,促使新能源汽车产业尽快步入自我发展的健康轨道。
【最后一段解读】
1、四部委部际之间要沟通内容,下发通知,细化工作并落到实处。
2、然后,详细严格核查,做好2015年补贴算账,但没说什么时候发钱。
3、本轮没查到的企业,根据上述内容一视同仁搞清楚。
4、在搞清楚后,修订产业扶持政策(提高准入、倒逼技术提升、重新核定补贴金额尤其是与技术指标挂钩、建立退坡机制)
5、搞产业不希望双轮驱动(政府补贴、市场发展),而是要市场自我健康发展(降成本、提技术、控质量、保安全)!
自我发展!自我发展!自我发展!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