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规划》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划预测,未来五年,珠海市新能源车辆达到1.2万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租赁车、新能源通勤车均超过2000辆,新能源小汽车则超过4000辆。未来三年拟全市推广集中式充电站约65座,服务5000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
未来五年,珠海市各类新能源汽车将达到1.2万辆,充电基础设施亟需配套跟上。近日,《珠海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十三五”规划》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未来三年拟全市推广集中式充电站约65座,分散式充电桩1315个。
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去年底,全市已经上牌并递交补贴申请材料的新能源汽车共2021辆,主要集中在公交、出租、企业通勤车、租赁车等公共车辆上。全市配套建设完成公交车充电站10座,充电桩54个,已经全部投入使用。同时也配套建设了出租车充电站5座共119个充电桩;配套建设社会充电桩300多个,主要供企业通勤车、电动租赁车使用。
根据相关需求预测,未来五年,珠海市新能源车辆达到1.2万辆,其中新能源公交车、新能源租赁车、新能源通勤车均超过2000辆,新能源小汽车则超过4000辆。
为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按照整体谋划、适度超前、有序推广原则,珠海市将逐步谋划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近期至2018年,全市共推广集中式充电站约65座,分散式充电桩1315个,能服务5000辆新能源汽车的充电需求。到2020年,珠海市规划推广集中式充电站125座,分散式充电桩超过5000个,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兼顾城乡、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制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和相关配套政策,形成兼容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提升充电服务企业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