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2016〕2号
为缓解城市能源和环境压力,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进一步推广我市全国新能源汽车应用城市示范效应,贯彻落实电动汽车试点示范的发展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委托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和泸州市规划设计院联合编制完成了《泸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5-2030)》,并于2015年10月29日通过泸州市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审查。
为强化城市规划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和《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对《泸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2015-2030)》进行网站公示和定点公示,欢迎广大市民和利害关系人对本规划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
2016年1月18日至2016年2月26日
二、公示方式
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zhou.gov.cn/)
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门户网站(www.lzghj.gov.cn)
泸州市城市规划展览馆公示栏
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大楼公示栏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来函请邮寄至: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规划公示)编制科,邮编:646000(书面意见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和联系地址);
(二)传真请发送至:(0830)8951515;
(三)电子邮件请发送至:bzk3152307@163.com;
(四)电话咨询:(0830)3152307,联系人:何曦露
泸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