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新能源网讯:17日,财政部网站发布了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通知称,2013年至2015年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这意味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正式出台,具体的补贴额度也得以落实。
按《通知》规定,补贴范围为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重点加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公交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
补助标准依据新能源汽车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确定,其中乘用车以纯电行驶里程(R)为标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里程50公里以上每车补贴3.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里程80公里以上、150公里以下每车补贴3.5万;150公里以上、250公里以下每车补贴5万;250公里以上每车补贴6万元。
根据工信部此次发布的补助标准,纯电动乘用车每辆补助3.5万至6万人民币(下同)不等,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则每辆补助3.5万元。而对于纯电动客车,每辆补助标准为30万至50万元,混合动力客车每辆则补助25万元。另外,纯电动专用车按电池容量每千瓦补贴2000元,每辆补贴总额不超过15万元;燃料电池推广应用补助标准则分为乘用车和商用车,每辆分别补助50万元。
根据《通知》要求,示范城市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
2014年和2015年,纯电动等乘用车补助标准在2013年基础上分别下降10%和20%;纯电动公交车等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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