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2010年6月1日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新能源补贴政策,包括《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
补贴种类:纯电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1.6升及以下节能车型。
一、纯电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车型界定:纯电动汽车是完全由可充电电池(如铅酸电池、镍镉电池、镍氢电池或锂离子电池)提供动力源的汽车。
车型:比亚迪E6、众泰2008EV、日产Leaf纯电动车、雪佛兰Volt电动车
二、插电式混合动力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
车型界定:PHEV是一种可外接充电的新型混合动力汽车,兼有混合动力汽车(不可外接充电)和纯电动汽车的基本功能特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是保证PHEV能源供给的技术条件。
车型:比亚迪F3DM、荣威550插电式强混轿车、奔腾B50HEV
三、1.6升及以下节能车补贴3000元。
补贴标准:根据动力电池组能量确定,按3000元/千瓦时给予补贴。
补贴对象:补贴资金拨付给汽车生产企业,按其扣除补贴后的价格将新能源汽车销售给私人用户或租赁企业。
试点城市: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5个城市启动补贴试点工作。
配套措施:将重点对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使用、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建设等给予支持。